美滋滋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综]天生女配 > 140-150
    第141章 犯罪心理

    如果乔安看过《犯罪心理》这部电视连续剧的话,她大概就会对BAU的探员们追回病毒的行动多增加一份信心了。

    这个世界的主人公们或许看上去不如一些世界里的主角们幸运,甚至可以说有些倒霉,在他们过往的人生中,他们遭遇过太多大多数人永远也不会碰上的不幸,而在加入BAU后,他们又终日在为他人的不幸而工作着。

    他们有着远超常人的智慧与敏锐的观察力、行动力,以及在一个又一个的案件中积累起来的丰富经验,或者还要再加上一点不知道有无的世界的眷顾,在追寻犯罪人员的行踪方面,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杰出者。

    他们为窃取走病毒的嫌犯反反复复的做着侧写,距离对方给出的最后期限越来越近,最后终于在时代广场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摩根,他进入时代广场了。”霍奇通过无线联络装置对乔装起来,跟在嫌犯身后自由行走的摩根说道。

    艾米丽为嫌犯做着侧写:“他看起来很紧张,在这段时间内,通过观察他的喉部,他已经做了三次吞咽的动作,他的左肩过于僵硬,插在口袋里的左手疑似握有一件小型物品。目前还不能确定口袋里装的是微型枪支,还是自爆装置的控制器,又或者是呈有病毒的试管。”

    瑞德身旁站着几位来自纽约警方辅助BAU工作的警察,他为他们解说着BAU小组在来时的路上做的一些侧写:“从他之前的行动上来看,当初他在暂时脱离了军方的视线后,并没有立即从逃离美国,而是选择背弃雇主留在了美国,之后更是开始与军方漫天要价,这足以说明他不是一个十足的聪明人。而且从保护伞那里我们得知,他此前只是一个林肯实验室的外围研究员,他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身体素质与普通人相似。”

    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的过去,当霍奇终于觉得时机成熟时,他命令道:“动手!”

    摩根以及其他经过乔装打扮后的FBI蜂拥而上,把犯罪嫌疑人按倒在地。

    然而男子像是知道自己勒索军方的计划失败了,他的眼里闪过一抹狠意,在制服之前,他的左手猛的从口袋里掏出来,扔出了一个不知名物体。

    FBI行动队的小队长连忙喊道:“卧倒!”

    摩根却像是没有听到他的口令一样,他大步向前一迈,整个人都扑倒在了地面上,他伸直了双臂,双手稳稳地接住了一只装有不知名液体的试管,液体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黑棕色。

    就这么轻轻一扑,就几乎耗尽了他全身的力气,他翻过身,看着手中的这瓶试管,伸出一只手碰了碰自己的无线耳机,说:“不管怎么说,我曾经都是橄榄球队里的明星球员啊……”

    ……

    当乔安得知病毒被成功追回后,她心里也稍微放松了一下。不过该做的事情还是不能少做,她让保护伞公司的法务部前去追责军方的违约行为。

    既然敢违约,就最好能瞒过她别让保护伞知道,有本事培育高危险性病毒,就要把它严加看管起来,结果这两件事军方都玩砸了。连《生化危机》里巨无霸式的保护伞公司都免不了阴沟里翻船,你们居然还敢这么玩,要是真玩出生化危机异界1.0版,到时候绝对保证你们哭都哭不出来。

    也幸亏是保护伞公司,否则一般的公司,还真没那个底气与军方叫板。

    不过经此一事,乔安是不敢再放任保护伞公司自行发展的过程中与各国进行种种交易了。

    之前《复仇者联盟》的世界,不管是各国政府还是那些带有垄断性质的大型企业,就没有不在私底下进行危险品研究的,到处都是黑科技,面对一些意外事故,早已有了相对完备的应对方案。

    而《暮光之城》的世界中,她打着保护伞的旗号,做的却主要是黑客的工作,保护伞公司基本上就是一个虚架子。

    而这个世界就不同了,这里的人们既没有遭受过不受控制的黑科技带来的致命危机,也没有经历过黑科技狂潮的洗礼,科技树骤然攀升太快,必然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这次的T-min病毒事件就是最为有力的一个例子。

    保护伞公司与各国政府的交易项目中,T-min病毒已经算是相对安全的产品了,可就算这样还是硬生生的折腾出了事端。

    就是不知道以后还不会出现类似的事情。

    这么一想,乔安决定把精力全都放在保护伞公司上面,对于各国的各项研究严加注意了。

    不过这样一来,她就顾不上演绎方面的事情了。

    当经纪人得知乔安要离开好莱坞的消息后,他没有感到多少意外。身为演员的经纪人,他看得出来什么样的人是真心想要在好莱坞拼一把,也看得出来什么样的人只是对演艺圈有些兴趣,但并没有把这当成正业的打算。

    不过他还是感觉有些可惜,在他看来,以劳伦斯自身的形象与素质,再这样下去,虽说拿不到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的位置,但混个另类的一线明星还是可以的。

    但是他显然是等不到把安娜·劳伦斯亲手捧上好莱坞福布斯榜的那一天了。

    经纪人心中难免有点惋惜,就像曾经很多位合作过的导演与他说的那样,他也认为劳伦斯是个有天赋的演员,只是到目前为止她的潜力根本没有被发掘出来。

    虽然知道一向很有主见的劳伦斯不太可能临时反悔,但他还是试着向劳伦斯发出挽留。

    不出所料,乔安还是婉拒了。

    最后,乔安补充了一句:“我这都是为了世界的和平。”这样一说,好像还真有点为了拯救世界,从而放弃个人喜好的孤胆英雄的感觉。

    经纪人又一次被她噎住了。

    “好吧,我明白了,地球的安危就交给你了。”

    在经纪人替乔安发布通告,宣布安娜·劳伦斯决定息影的时候,乔安的粉丝群中一片哗然。

    她目前的人气,大多是靠着绝佳的外表形象以及那点与众不同的气质吸引来的。粉丝群体中以年轻人居多,比起那种细水长流型的支持与热爱,年轻人的热情虽然不一定有多么长久,但来时往往澎湃如波涛,在这股热情消失之前,这种喜爱将会宛若烈焰般灼热。

    而乔安选择息影的时间,恰好处在她的粉丝们对她的热情达到顶点还未曾消退的时候,她的这个决定让不少粉丝伤心欲绝。很多粉丝都不理解劳伦斯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毕竟她现在正处于事业上升期,在这种时候选择息影对她没有任何益处。

    有不少粉丝开始分析她这样做的原因,有一些粉丝似乎笃定了她是不堪忍受他人骚扰,才选择退出了好莱坞。

    众所周知,劳伦斯身边时常会有犯罪分子出没,仅是被娱记抓拍到的就好几个了,那些没有被媒体捕捉到的就更不知道会有多少了。最重要的是她的相貌,这副容貌会给她带来许多便利的同时,大概也少不了许许多多的麻烦,况且在演艺圈里,每年都有明星被爆出性骚扰事件,这些暗地里的事情,谁知道安娜·劳伦斯有没有经历过。

    乔安的私生活委实是太干净了,就像她的经纪人很久之前感慨过的那样,要是他手下的每一个明星都能够像她这样省心该有多好,干净到就连狗仔队都放弃了想要从她的日常生活中抓到把柄的念头。

    于是在乔安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她已经在一众粉丝心目中塑造出了纯洁宛如一朵白莲花的形象,她大概永远也想不到自己还有做白莲花的潜力。

    所以当她从网页上看到这些乱七八糟的分析时,她整个人都是茫然的。要不是那些帖子上明晃晃的写着她的名,她差点没认出这说的是谁来。

    Red Queen为乔安念着她刚刚做好的统计数据:“目前网络上大约有百分之三十的网友,相信您是被神秘富豪强取豪夺的包养在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乔安有点惊讶:“我怎么可能被所谓的富商包养,论财力的话,我觉得把这话反过来说一下更贴近事实。”

    Red Quenn不为所动的继续念了下去:“另外,有百分之三十五的网友,认为您是被心怀不轨的犯罪分子骚扰到神经衰弱,现在正在家里休养;还有百分之二十五的网友,觉得您是被嫉妒您容貌的小人毁了容,自此无法再出现在大屏幕前;至于剩下的百分之十,猜测就是多种多样了。还需要听下去吗?”

    乔安说:“……不,完全不需要继续听下去。”

    ……

    不知不觉间,又快到了圣诞节的侍候。

    有着Red Queen这个远超当前世界科技水平的AI在,保护伞公司的保密措施一向做得非常好。明明保护伞公司的标志现在随处可见,但在互联网上关于保护伞的内部信息却是一条都没有,在搜索引擎里一搜,搜出来的内容也大部分都是媒体对保护伞的采访,以及保护伞公司自身发出的一些通告,或是其他人针对保护伞公司发出的疑问。

    这使得在外人眼里,保护伞公司的身上总笼罩着那么点神秘色彩。

    不过在众多保护伞公司的员工眼里,他们的董事长——公司的创始人才是最神秘的人物,大家只知道对方是一位女性。

    据说只有研究部以及销售部的高层主管见过这位董事长,然而当有人向他们提起这件事时,这两人往往会一脸古怪,一副想说什么又不知该怎么开口的表情。

    圣诞前夕,保护伞公司总部准备召开中高层员工聚会。据可靠消息说,那位一直不曾出现的神秘董事将会在聚会上露面。

    乔安在当演员时,曾有人评价她有一副天生适合出现在聚光灯下的容貌。

    即使这只是公司的内部聚会,而不是什么节目现场,更不是T台走秀,她的出现依旧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高跟鞋踩在地面上,每落地一下都像是轻轻敲在人的心尖上,她的视线扫过你的那一瞬间,那双碧色的眼睛既像是已经映进去了你的身影,又像是这周围的一切根本入不得她的双眼。

    这张脸太富有标志性了,众人一眼就认出来了她是谁。

    由于研究部和营销部的主管是乔安亲自从其他地方邀请过来的,他们比其他人更早的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

    乔安走进来的时候,研究部的主管正被同事缠着询问董事究竟长什么样子,性格会不会很严厉苛刻之类的问题,看到乔安出现,他也终于不需要再隐瞒什么了,他说:“不是我不愿意说,而是我不知道能不能说。好了,她来了,不要吵了,给董事留点好印象吧。其实,我觉得大家应该都认识她的,没错,就是你们心里想的那样!”

    他大概是被人问得有些心烦,说话的时候语气和音量都重了些,话音落下的刹那间,聚会上突然安静了下来。

    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等等等等!谁能给他们解释一下,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

    说好的好莱坞知名女星呢,为什么摇身一变成了保护伞的创始人了?

    还有谁能告诉他们,为什么他们的董事放着偌大一个公司不管理,反而跑去不务正业的跑去当了好几年的演员?

    乔安环视了一下四周。

    “我觉得,我大概已经不需要再进行自我介绍了?”她问道。

    别这么惊讶,没人规定霸道董事长的副业不能是花瓶演员不是吗……

    第142章 小李飞刀

    整个北直隶,有资格挂上御笔亲书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副对联的地方只有一个,那就是保定城内的李园。

    保底城内大概就连三岁小孩都听说过李园的名头,想当年这李园中接连出了七位进士,父子三人皆为探花,这种书香门第,如何不人人皆知,同样的,凡是有志于科举之辈谁又不羡慕。多少父母对自家子孙耳提面命,好好读书,最好也考个探花回来。

    即使是在江湖上,李园的名声依然不减。只因为这李园里出了一位贪酒如命、嫉恶如仇、爱友如己、挥金如土、出刀如飞、视死如归的六如公子,人称小李探花的李寻欢。

    只是如今这李园已经不再叫做李园,它已经改名为“兴云庄”。而李园原本的主人,也早在年前散尽万贯家财,隐姓埋名,萧然出关。

    这几日的兴云庄异常热闹,小厮丫鬟进进出出、忙里忙外。

    洒扫的仆役来来回回把兴云庄打扫了好几遍,角落里的蛛网,台阶旁的一株杂草,看起来有些古旧的桌椅板凳,能清理的都被清理了,能换掉的也都被换掉,好像连一粒尘沙、一点瑕疵都不被允许出现在这来来往往的众人的眼中。

    管家领着下人四处走动,有人踩着梯子,扯着大红绸开始往房梁上缠挂,有的人手中捧着托盘,上面放着一张张鲜红的囍字,开始四处张贴。

    林诗音坐在兴云庄后园内的小楼上,精致的珠帘被来来去去的丫鬟们碰得清脆作响。

    庄园里喜气洋洋的气氛,像是感染不到她这里分毫。

    她的脸色是苍白的,手冰凉,眼中毫无喜色。

    她坐在梳妆台前,映出来的那张容颜没有多么倾国倾城,也没有多么勾魂摄魄,但每一个见过她的人都无法否认她是个美人,她的风神、气质,都是常人无法比拟的。

    只是此时此刻,她的眼角眉梢间盈满了憔悴,整个人都显得单薄了几分。

    她的手中执着一支小狼毫,她有些颤抖的在纸上落下字迹。林诗音看着这张纸,无声的笑了笑,可与此同时,又有泪水落在了纸上,晕染开了墨迹。

    她知道自己是个软弱的人,从来无法果断的做出决定。当初李寻欢纵情声色、花天酒地,一连数月都不回家时,她除了流着泪劝他,这之外竟然什么都做不了。即使那之后,表哥他直接变本加厉的当着自己这个已订了亲只差过门的未婚妻的面,把京城的两位名妓请回家寻欢作乐,她仍然做不出决断,直到两年后,她才彻底崩溃绝望。

    她看着这张已经被泪水彻底毁掉的宣纸,干脆把它拿起来团成球,扔进了香炉里,焚烧殆尽,不留一点痕迹。

    算了,既然已经准备离开兴云庄了,何必再惺惺作态的写什么留言。

    林诗音走到自己的书架前,以一种小心翼翼到不可思议的郑重姿态从架子上抽出一卷画。

    这是当年李寻欢为她绘的一幅画,那个时候的她是多么的开心啊。这幅画绘成后,她更是把它视若珍宝,生怕磕到碰到又或是沾上灰尘污渍。因此她把它珍重的放在了书架上,只偶尔打开来晒一晒,以防生了霉物或蠹虫。

    她谨慎地打开画卷,这幅画原本画的是昔日正在雪中赏梅的她,但是,随着画卷一点点打开,一株株梅树呈现在画纸上,朵朵梅花连绵成红云,角落处依稀可见一座秀丽的小亭以及朱红的栏杆,然而在画中最重要的人物肖像却消失不见了。

    林诗音轻声道:“乔姑娘?”

    只见原本静止不动的画纸上,一只握着书册的手随着她的说话声,轻轻搭在了栏杆上。

    看到这只手,林诗音就知道对方有在听自己说话。

    这个时候,她听到房间外传来丫鬟的脚步声,她连忙把画又重新卷起来,等到没人经过的时候,这才重新把画打开。

    在经历过一次穿越成为石观音的镜中倒影后,乔安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机会再一次穿成类似的人物。

    这一次,她成为了画中人。

    有过一次相似经历的她,很快就适应了在画中生活的日子,其实对她来说,画中的世界与外界没有什么太多不同之处,唯一差别的大概就是整个画中世界里只有她一个人吧。

    不过这在她看来有些无所谓,热闹惯了,偶尔清净一下也不错,顺便也可以把那些记忆中的功法重新拾起来。

    而且乔安还算不上完全无法与人交流,林诗音只要一有空闲就与她聊天,换个说法,现在真正能让林诗音毫无顾忌吐露心声的人,也只有乔安了。

    李寻欢走了,李园换了主人,家里熟悉的下人也走的走,换的换,如今放眼看去,整个李园竟没有多少她熟悉的人了,虽然风景依旧,但她却觉得陌生极了。

    即使李寻欢离开了,她也对他失望至极,但不可否认的,她内心深处依旧在思慕着他,可是这种绵绵情思又如何与外人说?便是说了,大概也只会得到外人的嘲笑吧。

    林诗音珍惜地捧着手中的画像,幸好,她还有画中仙。

    她想,这一定是上天给自己的礼物了。

    龙啸云看着下人把一个个红灯笼挂满了庄园,他走到小楼下,眼里闪过一抹柔情。

    他走到林诗音的房间外,本想敲一敲门,询问一下自己能不能进去,紧接着又想到改日就是婚期了,按照规矩,男女结亲前都是不见面的。虽然他们早已见过无数次,但是此时此刻,他无端的想要守一回规矩了。

    他站在门外,说:“诗音,我听丫鬟说,这几日你一直没有出门,可是身体有些不舒服?”

    习武之人走路往往是没有声音的,龙啸云在房间外突然出声,正在房间里收拾包裹的林诗音立刻紧张起来。

    她下意识的看向那幅大敞着的画卷,只见上面浮现出一行行墨色的行草,字迹遒媚劲健、自成天趣。

    倒不是乔安无法说话,而是龙啸云就在房间外,她要是开口说话,以他的耳力一定能听得出房间里多出来了一个人,所以她只好用笔墨来交谈了。

    林诗音把出现在画纸上的字收入眼底,她尽量放缓声音,按照乔安教她的话语淡淡地说:“有劳龙大哥挂念了,我身体没什么不适的,只是这几日庄子里外人太多,我不太爱凑热闹就是了。”

    龙啸云听她说没事,这才放下心来。他说:“这几日庄内有些吵闹,你多担待一下。”

    “大哥放心就是。”

    龙啸云说:“诗音你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你了,明日再来看望你。”

    林诗音:“龙大哥慢走,我就不出去送大哥了。”

    龙啸云离开后,林诗音那颗悬着的心稍稍落了下去。

    这个时候,画上的字也尽数隐退了下去。

    林诗音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然后推开门看了看,见龙啸云真的走远了,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林诗音说:“幸好他没有进来。”

    乔安说:“没关系,他进来的话,我就装作一幅普通的画就是了”

    林诗音却是担忧道:“可龙大哥却能认出来这是表哥给我画的,到时候如果他把这幅画要去了,就真糟糕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又检查了一遍东西。

    贴身衣物里缝着一个闭合的口袋,里面放着一张五十两面额的银票,这是轻易不得动用,以防出现意外的银钱。

    另外,她还零零碎碎的带了点首饰,以及一套换洗衣物,正好不大不小的打了一个包裹。

    重中之重是那幅画,她把它卷好,用油纸在它外面包了一层防止下雨被水浸湿,然后又覆上了一层布。

    其实这些事情她原本都不懂的,她自幼时就来到李家,自此就鲜少踏出李园,即使是偶尔外出时,也有其他人为她打点好一切,不过她虽然不懂这些事情,但乔姑娘懂就可以了,她一切都听她的。

    月上柳梢头时,忙碌了一整天的兴云庄终于安静了下来。

    林诗音站在窗前,最后深深凝望了一眼这个她生活了数年的府邸,远处亮着星星火烛的正堂,再到近处的梅林,空荡荡的梅枝在夜风中微摆,这里的点点滴滴都烙印着她生活过的痕迹。也许她这一次离开,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做了一下深呼吸,拿起画卷和包裹,走出了房间。

    第143章 小李飞刀

    保定城最近一直热闹非凡,先是城中兴云庄的男主人正准备迎娶新娘子,凡是做生意的商户,无不期盼着那位出手豪爽的龙庄主能够在自家商铺置办下婚礼上要用的东西。而庄里的管事也没有辜负大家的厚望,来来回回采买了不知多少车物事,引得城里的贫苦人家争相围看。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其实还不算什么,兴云庄的动作再大也比不过当年李园的老探花结亲时的动静。

    然而,凡事就怕出现意外。

    这一日,天上下了点小雨,打湿了整个保定城。

    生活在城里的百姓发现兴云庄里的下人们在到处寻找着什么,有百姓大着胆子上前询问他们在找什么,也许他们能帮上忙,结果这些兴云庄出来的人一个个都支支吾吾的把话题岔了开去。

    后来也不知是谁得到了消息,说是兴云庄里那位待嫁的新娘子不见了。

    这个消息一出,满城哗然。

    龙啸云的脸上再也看不见豪爽的笑容,他的目光沉甸甸的,双唇紧抿,手指握在椅子扶手上,指甲几乎要陷在木头里。

    他问:“找到诗音了吗?”

    听见龙四爷这样问,兴云庄的管家心中紧张无比,他从未在龙四爷的脸上看到过这种表情,虽然没有发怒,但却比发怒时还要更令人感到恐怖。他说:“庄主稍安勿躁,许是林姑娘出门踏青去了,到了时候就自己回来了。”

    龙啸云只是说:“这么说是还没找到了。”

    见管家在那战战兢兢的站着,龙啸云突然间笑了笑,他说:“管家无需紧张,我只是心里有些焦虑,诗音生性荏弱良善,她这一声不吭的突然消失不见,我心里着实担心,难免有些控制不住情绪。管家今日在外忙碌一天,辛苦了这么久,我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只是诗音她……哎,接下来还是要继续麻烦管家多多上心了。”

    管家闻言有些感动,立即把之前的紧张抛到了脑后,他说:“庄主尽管放心,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若是发现林姑娘的踪迹,一定立即回来禀告庄主。”

    龙啸云放心地说:“那就有劳管家了。”

    ……

    林诗音坐了数个时辰的牛车,这个时候早已离开了保定城。

    乔安最擅长乔装打扮一事,也最喜欢打扮别人,林诗音就这样逃婚出走,以防被人发现,她自然要建议一下让林诗音多做点伪装。

    她让林诗音扮作道姑,如今这位出身诗书礼仪之家的大家闺秀一身藏青色道袍,头戴桃木簪,自李寻欢故意沉迷酒色、远走关外后,林诗音的性子中就多了几分寡淡,这样一打扮,还真有一点像出尘于世的修道人士。

    个人形象塑造好了后,乔安又教林诗音如何伪造道观之间的引荐文书。

    林诗音一开始听到她这样说时,忍不住有点惊讶:“这也能伪造吗?”

    乔安无比平静地回答:“当然可以。”

    归根到底还是在于中原的幅员辽阔之大上面。

    各地民风不同,制度自然也不同,要不怎么会说,秦始皇强制推行“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拥有不世之功。

    在道门之中,除去朝廷的授箓文书有统一的制式外,像这种道观与道观之间私人性质偏多的的引荐文牒,还真没有固定统一的格式,这就大大方便了他人对此进行伪造。不过话又说回来,一般人大概也不会想到伪造这种东西,对普通人来说伪造了也没什么用……

    “我不太清楚如今朝廷颁发的授箓牒文是何种样式,若有机缘让我见上一见,即使是这种受地方官员承认的正式文牒也并非没有方法弄假成真。不过这对于不想与达官贵人打交道,也不打算接受香火布施的我们没有太大的用处,江湖人也不承认这个,在我看来,那种私人性质的引荐文书对我们要更为有用。”

    自小到大都规规矩矩,平生干过的最大一件同时也是唯一一件出格之事,大概就是之前的逃婚一事的林诗音,听到乔安这样说后,连忙表示:“没错,我用不着什么正规授箓,这样就很好了。”

    从派系上来说,而今朝廷与江湖上道士主要分为正一与全真两大派。

    凡是涉及宗教派系之事,这派别之间就难免存在矛盾龃龉。乔安问:“你要是对此有所偏好,不妨对我说一下。”

    林诗音苦笑着说:“我知道乔姑娘是想征求我的意见,只不过我是什么都不懂的。平日里遇佛就拜佛,见道就拜道,虽说对神佛无有不敬之处,佛经道藏也都读了不少,但还从来没有深究过里面的派系之别,这些事情还是听你的比较好。”

    既然如此,乔安说:“这样的话,如果你没意见,那就正一派吧。”

    虽然不是真的出家为道,但是既然借了道家的名头,在不知情的外人眼里就是真道士了。

    乔安简略的解释了一下:“正一不禁荤腥、嫁娶,修习符咒之法,全真则讲究出家不婚,茹素,主练内丹之术。”

    选择正一派,日后林诗音要是突然间想嫁人了,也不会有人多嘴多舌的说什么。不过这其实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如今正一派在朝廷以及江湖上的地位。

    《小李飞刀》的原著小说没有明确说明朝代时间,但是电视剧则是以明朝为背景。

    明朝自朱元璋开始就对正一派宠命优渥,历代张天师都被封为“大真人”,掌管全国道教。

    宪宗喜好方术,朝中道士横行,更常常被提拔为官。权倾朝野的李孜省的出名招式就是“五雷法”和“符篆”,巧了,全是正一派的拿手好戏。

    世宗在位时,对道教更为狂热,明史有云“崇尚道教,享祀弗经,营建繁兴,府藏告匮,百余年富庶治平之业,因以渐替”,更是一手造就了数位“青词宰相”。

    虽然世宗皇帝崩后,徐阶立马辅助穆宗皇帝打压道教,正一派甚至出现了唯一一位被废掉了真人称号的第五十代倒霉蛋天师张国祥。但在穆宗也驾崩,神宗继位后,这位第五十代张天师,不仅优哉游哉的“官复原职”,还“更上一层楼”,奉还金印,赐金冠、玉带、宗传印,赐府邸,御笔亲书匾额,赐驸马之女与其成婚,最令乔安觉得富有喜剧色彩的还在后面,“凡六礼之费,悉出内帑”,完全是皇帝自掏腰包为正一天师娶媳妇的节奏。

    这些事情乔安无法对林诗音细说,她只是略微提了一句:“如今朝廷和江湖上,重正一、轻全真,有些事情你心里明白就好。”

    当年还未受人弹劾、不曾辞官回家时的李寻欢,也曾经对林诗音略微提及过朝廷上的一些事情。林诗音露出一个微笑,说:“我明白了。”

    当然了,乔安也明白此明朝非彼明朝,只能说是“类似”。比如说这里的皇帝就没对尼姑道姑的年龄做过限制,乔安估计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如今信奉佛道的江湖门派比比皆是,皇帝一个命令下来,他们还要不要招收女弟子了?好好的门派全变成“和尚庙”,真心是在嫌江湖与朝廷的摩擦还不够大吗?

    她又想起如今还处于蛰伏阶段,再过几年就要以枭雄之姿称霸江湖的金钱帮,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上的皇帝简直是个小可怜,一不小心连皇位都要不保了。

    说不定这个世界的皇帝会比她所知历史上的皇帝还要更为宠信道士,以期能够拉拢道教江湖门派,稳固自身地位。

    派别选好了,下一步就该安排师承了。

    乔安给林诗音的定位是:一位出身于隐世的女道道观的道姑。

    虽然是隐世门派,但既然要编师承,就不能把祖师选的太默默无闻了,这就跟人写族谱,总要费尽心机与历史名人扯上关系是同一个道理。

    正一派由天师道而来,那位本为天师道祭酒、后来一手创造上清派的女道魏华存,她倒是的确厉害,但问题是这位女道的名头不仅大,而且是太大太大,她在乡间直接被人尊称为“二仙奶奶”,坚决不能用。

    像是那些一看就知走的是丹鼎派的路子,而不是符篆派的女道也不能选。

    乔安斟酌了一下,最终把名额放在了传说中飞仙得道的东极真人身上,她的师父的师父在古籍中可是有记载的货真价实的正一道士。

    乔安对林诗音解说道:“这位东极真人,本名为谢自然,喜爱游历,凡是名声在外的名山大川,无不有她的足迹。虽然你的身份是编造的,但谁也说不准,这位东极真人就一定不曾在游历过程中随手传下过道法。而且龙啸云必然不会放弃派人搜寻你的踪迹,我们大概无法在一地久留。要是正好赶巧了,有人总是遇见你,留心到你一直居无定所,如果对方问起你四处安居的原因,你直接说‘慕祖师遗风,妄效仿祖师,重访蜀地、青城、峨眉、二十四治、三十六靖庐’就是。”

    她这根本是在手把手的教林诗音怎么弄虚作假、装神弄鬼,话说她怎么有一种正在教坏好孩子的感觉。

    林诗音说:“乔姑娘放心就是,这些我都记下来了。”

    却说林诗音听到乔安不仅对道教之事如数家珍,更对千百年前传闻已经飞升成仙的道家真人都熟稔无比,谈起伪造道观文书这种事情也毫无避讳,她不禁在心里念道:想来乔姑娘真的是那画中仙,要不她怎么会对这些事情这么清楚呢?

    许是因某种原因遭了难,一时之间没有去处,只好附身到了自己的画像上。

    这么想着,林诗音心里忍不住升起点愧疚。

    在兴云庄时,她担心龙啸云拿走这幅画,从不敢光明正大的把它拿出来,只能把它藏着掖着。她白白的受了画中仙这么久的照顾,却既无神龛供她居住,也无香火供奉于她。

    幸好她现在已经不在兴云庄了,她再也不怕被人看到这幅画。

    于是当天晚上,乔安就发现自己被挂在了林诗音暂时居住的客栈房间的墙壁上。画前还摆放着一张香案,三支清香冒出袅袅青烟,旁边还放置着许多瓜果。

    她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像是一幅被人挂在墙上的遗像,正在被人祭奠似的。

    乔安:“……”

    第144章 小李飞刀

    龙啸云站在林诗音一直居住的小楼里,他向下望去,一片梅林映入眼中。

    想他与林诗音初次见面就是在这片梅林中,那个时候,他因为救了李寻欢一命,与他结为义兄弟,然后又受这位名满江湖的小李探花热情相邀,他便随着这位义弟来到了李园中做客。

    满园梅树傲然而立,梅花娇艳芳香,入目之处具是一片令人目眩神迷的红。

    他就是在这满目娇艳中遇见了林诗音,她坐在梅林中的小亭里,她身旁是红艳的梅,她身下是朱红的栏杆,然而再浓丽的色彩,在她面前都似是褪去了颜色。

    仅是这一眼,他便就此沉沦。

    相思之情犹如毒药,一旦吞下就无药可医。

    然而天意弄人……

    林诗音喜欢的人自始至终都是李寻欢。

    就好像这世上一切的恩赐都集中在了李寻欢身上一样,他这个义弟拥有着少有人能及得上的家世,以及满朝勋贵都赞赏认同的文采,江湖上名列前茅的武功,李寻欢拥有的实在是太多太多。

    就连在男女之情方面,他这个义弟也仿佛天生就该被那些女子所钟爱一样。是啊,这世间又有多少女子能不被李寻欢那双似风流多情又似专情至深的眼睛所迷惑。

    人人都道他拥有一个好兄弟,李寻欢在知道他对诗音的爱慕之情后,不惜自污以成全他和林诗音,甚至最后,连偌大一个李园都转手相赠。

    但龙啸云知道,自己心中的惶恐从来没有随着李寻欢的大方而减轻,反而日益深重。眼前的一切都不是李寻欢让给他的,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也许哪一天,他从睡梦中醒过来,就都消失不见,再无踪迹。

    而这一天,也终于来临了。

    林诗音离开了,他知道林诗音是主动离开的。说是直觉也好,说是早有预感也罢,关于这一点龙啸云无比肯定。

    也许她是想去寻找李寻欢。

    龙啸云叹了一口气。他的眼神中有利芒闪过,继而隐匿不见。

    像她这种很少走出家门的闺阁女子,如何懂得江湖中的人心险恶?再加上长路漫漫,她又如何能吃得下风餐露宿的苦楚?

    诗音她太任性了。

    “老仆无能,未能寻到林姑娘的去向,还请庄主责罚。”管家走上小楼,跪倒在地,一副愧疚难当的表情。

    龙啸云赶忙转过身,把管家扶起来,说:“何必行此大礼,管家在此事上有多用心我一清二楚,我等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管家反而越发诚惶诚恐起来,能为龙四爷这样的正人君子、江湖豪侠做事,就算他再操劳也是值得的。

    “这几日老仆见庄主茶饭不思,本想帮上什么忙,没想到最终非但一事无成,反而需要庄主反过来宽慰我,让老仆我如何能泰然处之。只要一日未寻到林姑娘,我就一日不敢安下心来,等下老仆一定狠狠叮嘱庄里的小子们让他们不要懈怠,继续寻找林姑娘。只是还请庄主一定不要因为过度焦虑伤了身体,如今庄里全靠着龙四爷您了啊!”

    龙啸云:“我知管家好意,可是我那义弟将诗音托付于我,如今诗音消失不见,我如何能彻底放下心来?近日我想了想,也许管家顺着去关外的方向派人搜寻诗音的踪迹,说不定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管家心里一思量,说:“莫非庄主是怀疑有人绑了林姑娘,想要拿她要挟探花爷?”

    龙啸云没说是,也没说不是,他如何会在外人面前承认诗音更为偏爱李寻欢而不是他?他说:“许是我关心则乱吧,我只是觉得这样有可能找到诗音。”

    管家自以为明白了什么,他坚定地说:“我这就派人顺着出关的方向多寻几遍!”

    这样找一定是找不到林诗音的,因为她根本没有去找李寻欢。

    林诗音对画中仙颇为恭敬,每天早晚必上三炷香。这样一连数日后,乔安终于忍不住出声让她把香炉撤走了。

    林诗音在知道自己给画中仙敬香的行为,并不能给乔姑娘带来任何裨益后,心中想着往日接受的种种恩惠,如今居然依然无法回报分毫,难免产生了些许忧思。

    乔安为了能让林诗音扮道姑时能扮得更为像一些,于是就开始在闲暇时间,教她《正一经》、《老子想尔注》等道家典籍,又教了她一些明显脱胎于道家的武功。

    林诗音学得很快。

    这自然是有原因的。

    她出身于诗书礼仪之家,能识文断字、写诗作赋,她偶尔对乔安回忆起自己在李园中的事,说老李探花在请夫子与武师教李寻欢的时候,往往连她也一起教着。

    林诗音这样说,乔安是相信的。她也知道林诗音在此之前的确会那么一两手武功。

    原著中曾有过这样一段描述:林诗音虽然武功不高,但毕竟不是弱不禁风的弱女子。这一掌她已用了全力,铁笛先生猝不及防,竟被打得掸到墙上。

    这是她在李寻欢被人诬陷为梅花盗时,为了救下李寻欢她生平第一次伤人。

    而林诗音武功不高,乔安认为最主要的原因不在于她天资不好,林诗音本人应该就很清楚最关键的因素是什么,正如书中所说“她只恨自己以前为何总是轻视武功,不肯下苦功去学武。现在她才知道有很多事的确非用武力解决不可”。

    只论文武方面的基础,林诗音或许已经远超于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了。

    因此乔安见林诗音上手起来颇为迅速,心中也没有感到特别奇怪。

    不过乔安不知道的是,支撑着林诗音学习武功的正是来自于她心目中的画中仙。

    一样米养百种人,即使是面对金山银海都有人心生不喜,嫌弃这是阿堵物,那么林诗音不喜欢武功也算不得什么稀奇事。也许林诗音天生就更为适合做一个闲来无事倚栏观梅,兴致到时素手调香,阅书抚琴,观花开花落,闻流水淙淙的佳人。

    然而一个人要是有了目标,即使是他再不感兴趣的事物,都能为之拼搏上一番。

    林诗音担心若是有朝一日龙啸云找到了她,她就只能回到兴云庄了,而且她身边的仆婢说不定会比之前多上数倍,那样的话,画中仙岂不是就又要回到之前难见天日的状态了?要是把画中仙交给他人保管,她又担心旁人会误以为自己遇见妖物,纵火焚之。

    仅是想想,林诗音就有些难过。她暗自下定决心,一定不能让事情演变到这一地步。

    教完道经和武功,乔安就开始着重教导林诗音如何绘制符篆,又或者该称之为符箓。

    虽然就连大字不识一个的神婆野道都能画几张的符篆,但这些所谓的符篆,其实还不如把它们叫做鬼画符。就算是在假扮道姑,但要是像这些人一样如此敷衍了事,未免太无趣,在那些真正的道家传人面前,也太容易被戳穿真相。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下苦功夫学习为好。

    只不过乔安和林诗音两人都忘记了,像这些堪称门派根基的知识,就算是真真正正的某道家门派的弟子,恐怕也不是人人都有资格学习。

    以林诗音如今的个人形象与素质,任哪一个不知情的人看来,都不会想到她居然会是个假道姑。

    ……

    自从林诗音开始假作修道之士,她现在一般不歇在客栈里,而是直接找个道观下榻。

    她现在就正在一家道观里。

    山间夜里更清冷,现在天色已晚,房间外明月高悬,林诗音站在门口看了一下星空,不知怎的,突然觉得现在的日子与她在兴云庄的生活相比起来,竟产生了几分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回到房间内,习惯性的想给乔姑娘上三炷香,然后又想起乔姑娘说的话,这才作罢。

    由于乔安是穿成了林诗音的画像,她在画中的形象其实与林诗音别无二致,就连她的衣着首饰,都是当日李寻欢笔下所绘的样子。

    姑娘家总是对服饰要敏感一些,林诗音见乔安总是这一身衣物,就想着是不是能给乔姑娘烧些东西过去。

    她有这样的想法其实很正常,这个年代的人对神佛献上贡品,要么放着不动,要么一烧了之。

    只是乔安听着,感觉林诗音更像是在祭奠遗像了。

    她心底有个猜想,想要试验一下,就问道:“诗音可会绘画?”

    林诗音有些保守地说:“只能说是略懂。”

    乔安知道她生性不自傲,她这样说,估计就是画的还可以。她提议道:“你不妨直接提笔在画卷上给我绘条衣裙。”

    林诗音听明白了她的意思,迟疑道:“可行吗?”

    乔安说:“我也只是如此猜想,但应该有六成的把握,诗音尽管放手一试就是。”

    林诗音一向是乔姑娘说什么她就信什么,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调好了墨,比照着她自己现在穿着的这件道袍,无比小心谨慎的在画卷上也画了这么一件。

    几个呼吸后,绘于画卷上的墨迹渐渐消融,与此同时,乔安的手上多了一件崭新的墨色道袍。

    林诗音松了一口气,太好,成功了,否则自己岂不是毁了这幅画,这可是画中仙的安居之所,如何能有半点瑕疵。

    如此,她也有能帮得上乔姑娘的事情了。

    虽然乔安对目前的居住环境没有什么特别不满意的地方,但是现在有机会改造一下周围环境,她还是很乐意的。

    乔安说:“我这里缺少生气,想添点东西,又说不上该添些什么。”

    林诗音想了想,说:“添些飞鸟走兽可好?”

    “那就画吧。”她一边说着,一边看向手中捧着的道袍,心念一转,她已是换上了新衣。

    画外的林诗音穿着道袍,画内的她也穿着这身衣物,乔安带着点笑意的说:“我如今又与你一模一样了。”

    说是一样,却又有着截然不同的气质。林诗音穿着这身衣物,有如空谷幽兰,乔安这一身,却更显清静无为。

    林诗音看了看,说:“幸好衣服还算合身。”

    她翻找出颜料,边与乔安聊着天边调着颜色,尝试了数次,才调出理想的色泽。

    林诗音拿起毛笔。

    落笔成画。

    斑斓的线条汇聚成型,冰冷的图案在她微微提笔的瞬间染上了灵机。

    一只只蝴蝶自笔尖下翩跹而去,带着一种不符合时令却又真实存在于画中的奇异之美。飞鸟舒展着绒羽振翅而飞,羽翼间似是还夹杂着梅花的芬芳……

    乔安眼见着整个世界生机勃勃了起来。

    第145章 小李飞刀

    自从发现可以通过绘画,改善画中的环境后,乔安就经常让林诗音为她向画里增添一些东西。

    以往的时候,乔安在画中世界除了读书、赏梅、打坐,就没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做了。

    所以乔安想了想,让林诗音给她画了一些家禽以及猫狗等家畜。在林诗音为她画鸡鸭鹅的时候,她特意叮嘱道,一定要画得肥一些。

    可怜只会把飞禽走兽往阳春白雪里画的林诗音,为了她这一要求,愣是不得不去菜市场上,盯着一只肥鸡观察了半天,这才知道该如何画出一只完美符合乔安要求的家禽。

    名满天下的小李探花亲自绘的画,自是别有一番高雅之气,令人观之心旷神怡,如临其境。林诗音将那只又肥又笨的母鸡画到画卷上时,竟体会到了几分惨不忍睹的心情。

    *************

    乔安侧躺在亭子里,怀中偎依着一只幼猫,看起来正在闭目小憩。

    林诗音见乔姑娘正在休息,就没有出声打扰她,而是拿着画卷走出了房间,把画摊放在外面的石桌上,让阳光晒一晒画纸,去去上面的湿气。

    然后,林诗音走到一边,开始练习之前从乔姑娘那里学到的剑法。

    道教功夫,讲究一动不如一静,正好暗合了温和良善,不爱争强好胜的林诗音的性子。

    当年李寻欢还在李园时,他曾教过她江湖上被人美誉为“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旁人求之不得的武功奥义,李寻欢都不曾瞒过她,然而林诗音没能学会,因为她知道,小李飞刀既然例不虚发,那么一旦出手,刀就必然会见血。这样暗藏杀机的武功路子,并不适合她。

    乔安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当初在隐瞒身份时,才选择了道家。

    至于讲究慈悲为怀的佛家,大部分武功都走的是刚猛精进的路数,而像拈花指这样的功法,又太讲究悟性与佛性。

    如此看来,还是崇尚无为自然的道家功法适合林诗音。

    她练起剑来毫无锋锐之意,更无杀气,明明看起来更像是假把式,但奇妙的令人产生一种水泼不进的无懈可击之感。

    一个白衣人站在一颗榕树下,他站在那里已经许久了,就一直这么静静地观看林诗音练剑。

    白衣一尘不染,简洁却不朴素,即使是再不识货之人,也能看得出这一身白衣的华贵之处。

    即使他一言不发,旁人依然能从他身上察觉到一种无法言说的傲气。即便是这间古朴甚至有些破败的小道观,也没能把他这种夺人注意力的气质磨损分毫。

    他似乎生来就是为成为众人视线的焦点而存在。

    当林诗音收起剑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个白衣人。

    白衣人说:“你的剑很好。”

    林诗音谦虚地说:“公子过誉了。”她见过乔姑娘使用这同一套剑法,剑法逸然,如泉水涓涓,剑锋横扫,梅花簌簌而落,用剑者站在中央,恍如姑射神人。她与乔姑娘差远了,莫说神似了,就连形似都做不到。

    白衣人淡淡道:“我只是在说实话。”

    林诗音问:“敢问公子大名?”

    白衣人说:“吕凤先。”他没有多说一个字,他说出这三个字时的态度是如此的理所当然,好像世间之人合该全都听过这个名字一样。然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兵器谱中排名第五的银戟温侯吕凤先,江湖上又有谁人不知?

    除去李寻欢,这还是林诗音第一次与兵器谱榜上有名的江湖名士接触,她有点惊讶:“公子可是银戟温侯?”

    白衣人说:“银戟温侯已经死了。”

    吕凤先从来都不是一个愿意屈居人下的人,自百晓生将他排在了兵器谱上第五位,他就折断了自己的银戟,那个人人知晓的银戟温侯早已经死了。

    林诗音的性格或许不够坚强,也或许不够果断,但她的柔软使得她能够成为一个足够贴心的人。

    她听到吕凤先这样说,脸上没有露出任何不解之色,眼里也没有流露出惊异,就像是真如吕凤先所说的那样,银戟温侯已经死了。

    她肤如白璧,面貌有如清水芙蓉,她的双眼里比起市井间她这个年龄的少女,少了点活泼灵动,多了几分冷清之色。

    但无论是谁,都能看得出来,她是温柔的。

    林诗音只是在他介绍完自己后缓缓地道:“贫道道号希音。”如三国时王辅嗣所言“听之不闻名曰希,不可得闻之音也”,这一道号正是取自《老子》中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吕凤先在听到她这一道号时,整个人都似是僵了一下。

    如果这世间最美好的声音就是没有声音,最完美的形象就是没有形象。

    那么什么样的武功才算是真正没有破绽的武功呢?

    吕凤先的站姿变了,看上去似是无一处不是空门,但与此同时,正因为空门太对,反而变成了没有空门。

    银戟温侯已经死了,但是吕凤先还活着。

    他目光如炬,他说:“我欠你人情。”

    林诗音对武功其实仍处在知之不详的状态,除去乔姑娘教过她的内容,其余之事一概一窍不通。所以她说:“公子并没有欠我什么。”

    其实乔安知道,即使没有林诗音的出现,原著中的吕凤先依然领悟到了这一点,使得自己的武功更进一步。

    吕凤先是一个骄傲的人,他认定了的事情,也不会因为旁人简单的三言两语就轻易改变,就如他来时一样,他走时同样是一个人,身形仍看起来是那般的孤傲。

    他在离去前,眼睛的余光无意间瞥向石桌上的那幅画。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之前画中的人物应该是侧躺在边缘凉亭中的,现在画中的女子怎么站了起来?

    许是他看错了吧。

    路遇吕凤先一事,只能说是道路上的小小插曲,谁也没有放在心上。

    却说那日乔安让林诗音追随东极真人的步伐,重访三十六靖庐,原本是用来搪塞他人的玩笑话,但两个人后来思考了一下,一致认为即便是真把三十六靖庐都拜访一遍,似乎也不错。

    乔安为林诗音找的便宜祖师东极真人其实是有留下正经传承的,古籍中有记载她的其中一名弟子人称郑仙姑,万一人家师门还在,一查就露馅了。所以她给林诗音设定的师门背景,没有沿用郑仙姑等二代弟子的名号,而是随意捏造了一些人名,就说是当年谢自然前辈当年游历途中随手收下的一二记名弟子。

    到时候就算有些细节没能伪装到位,别人也只会感慨,毕竟祖上只是东极真人的记名弟子,没能把东极真人的本事劝学到家也是正常。

    林诗音打着东极真人传人的名号,每到一地都能成功借宿。

    三十六靖庐传承至今,已有许多地点模糊不清,不可考证。即便有着乔安的帮助,她与林诗音也只找到了二十八庐的确切地点,剩余八庐,虽有大致推测地点,却没能找到准确的位置,未曾发现先人到访过的遗迹,看到的不过是后人仿造的之物。

    古代交通不便,四处往来颇为耗时费力,三十六靖庐寻下来,一晃眼的功夫就过去了近十年。

    万里飘雪,寒风如刀。

    一辆马车将冰雪碾碎在车轮下,自北方不急不缓的驶来。

    马车外北风呼啸,严寒彻骨,马车内却是暖意融融。只是这点温暖没能驱散坐在车厢里的那位男子面上的憔悴,他的脸上带着些许病容,但他看起来依然不失英俊。他眼睛的色泽是一种温柔的碧绿色,比春风还要柔软,又比大海还要广袤。

    李寻欢一入关,江湖上无数关注他的人就得知了消息。

    龙啸云压抑着内心的激动,他问:“可有看到诗音是否跟在我这位义弟身边?”

    他如何会得到肯定的答案呢?因为林诗音的确没在李寻欢身边。

    得到了否定回答的龙啸云,面色一片惨白,他想要端起茶碗喝口茶,手却轻抖了一下,整个瓷碗都摔落在地。

    马车内除了李寻欢,再无第二人。

    他的手中拿着一柄薄薄的小刀,正在雕刻着什么。

    李寻欢时不时低低地咳嗽一声,只是他的手自始至终都是稳的,他下刀时的轨迹依旧流畅。

    他像是已经雕刻了无数次了,雕像上的每一根线条都被他深深的记在脑海中,手法是那样的娴熟。

    他雕刻的是一个女子,即使她化身为一块顽木,她仍旧显得那么清丽高贵,一如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

    她身上就是有这样一种魅力,无论谁只要瞧过她一眼,就再也无法把她的身影从心中抹去。至少……李寻欢没能做到这一点。

    他每刻下一刀,都带着一种宛如朝圣的虔诚。

    她如今过得还好吗?

    李寻欢不知道。

    他苦笑,她有一个那样深爱着她,同时又义薄云天、光明磊落的夫君,总比跟着自己这个“自甘堕落”的酒鬼浪子强。

    第146章 小李飞刀

    这世上有一种女人,你见到她的第一眼,就会不由得升起一种“所谓的绝世美人说的就是她了”的想法。

    即便她只是露出一双手,也会让目睹之人心生赞叹。

    这是一双完美得毫无缺陷的手,真正的肤如凝脂,纤细匀称,如此的柔软。而连接着这双手的胳膊,又是那般的丰盈但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她的衣衫逐渐滑落,露出笔直修长的双腿,而赤裸着踩在地上的双脚精致又小巧,这是一双合该被人捧在手心里,即使被她一脚踩在泥里也甘之若饴的脚。

    已然不能简简单单用“身体”一词来形容她的躯体,这是一件鬼斧神工般的艺术品,更是一件令男人死在她身上仍无怨无悔的绝世武器。

    只是这件在男人身上一贯所向披靡的武器,居然失灵了。

    虽然李寻欢远走关外十年,但他留下来的风流之名江湖上谁又不知?

    那真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京城里的两大名妓皆为其倾倒,谁不知道能明满京都的名妓,有的是男子愿意为她们一掷千金,区区金银早已不能打动她们了,除非真权势滔天到一定地步,寻常富商贵人,即使是想要见上一面,也要投诗以作拜帖。

    然而这样两个各有傲气的名妓,却愿意远行数百里路,从京城来到保定,二人共侍李寻欢。

    在林仙儿看来,小李探花不风流,谁风流?

    可他偏偏在她面前成了圣人君子,对她不屑一顾。

    对于林仙儿来说,这不仅仅难堪,更是一种屈辱。

    不过这并不是林仙儿首次遇见这种情况,第一次给予她这种难堪的是龙啸云。

    他救下了当日走投无路之下欲要跳崖的她,这样一个仪表堂堂的男子,而她又是那般的美貌,又有所为的救命之恩做引子,两人间要是发生点什么事情似乎也完全是顺理成章了。

    然而龙啸云拒绝了她。

    林仙儿曾经以为是当时的她年龄太小的缘故,可是直到她被人冠上了江湖第一美人的名号,依旧如此。最擅长玩弄他人情感的她明白了,那是因为龙啸云心中有另一个女人。

    而这一次,李寻欢一入关,她就找上了他。她在拉拢他,带着一丝势在必得。林仙儿见过太多在兵器谱榜上有名的高手了,但是小李探花不一样,他名次之高、风流名声之盛,足以让她亲自去见他。

    这事龙啸云其实也知道,他甚至在林仙儿来之前,对她说:“如果他不受你诱惑,那就证明他的心里依然在爱着一个他本不该继续爱下去的人。”他说这话时的表情中带着些不甘与讽刺。

    事实证明,龙啸云说对了。

    两次了。

    她是输在了男人身上吗?

    不,她是输给了女人!

    ——林诗音。

    林仙儿默念着这个名字,唇齿间冰寒无比。

    古往今来,有那么多的美女,但是能被人称作天下第一美人的女子有多少呢?屈指可数罢了。人们会记住兵器谱排行第二、第三、第四甚至第二十、三十、四十的江湖高手,但是谁会记得天下第二、第三位美人?每人都想当第一,在这个美丽的名号之下,是一场看不见刀剑的比拼。

    她是江湖上最美的女人,那么最令人魂牵梦绕、难以忘怀的女子也应该是她。

    林仙儿对那个差一步就能成为兴云庄女主人的林诗音好奇极了。

    好奇到她愿意帮龙啸云一起寻找林诗音。

    她生平在男人身上遇到的唯二两次挫折,都与这个女人有关。找到她,然后划花她的脸,这就是她要做的。

    ……

    锋利的小刀在木头上刻下最后一笔,一个栩栩如生的女子雕像被李寻欢握在手中,他的身边放着一个酒壶,壶里空空如也。

    梅二先生听着他时不时的咳嗽,又看了看酒壶,作为一个江湖上有名的神医,他很清楚李寻欢这咳症已不是最近才有的了。

    最终他还是忍不住说:“久咳必伤肺,我若是你,就不会再喝这么多酒。”

    李寻欢笑道:“既然会伤肺,岂不是在说我还有肺可伤?我还以为我的肺早已烂光了。”

    梅二先生说:“你最好想明白,再这样下去,可不只是肺烂不烂光的事情了,而是还能不能有命继续喝酒的事情。”

    李寻欢说:“生死有命,如果老天爷注定我没命喝酒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他这样说着,却没有等到梅二先生再说什么,不仅如此,他注意到梅二先生正在用一种奇异的眼神看着他。

    李寻欢问:“梅二先生可是有事要与我说?”

    梅二先生:“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有件事你居然还不知道。”

    李寻欢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明白梅二先生在说什么,他道:“难道有件事是我非知道不可的吗?”

    梅二先生说:“如果你知道了这件事,绝对再说不出什么‘生死有命’,一副即使是明天死了也无所谓的话,只怕你知道后,却是恨不得自己这副身体尽可能的撑得再久些了。”

    李寻欢无奈地说:“虽然我不在乎自己何时会死去,但是我还没有一颗求死之心,如果可以,我还是很愿意能再能多撑些时日的。我平生不怕杀人,更不怕被杀,就怕一个‘麻烦’,这件事情我还是不听也罢。”

    梅二先生笃定道:“不一样的,我若是说了,你绝对无法再像现在这样满不在乎,优哉游哉。”

    梅二先生又问:“你可是有一个表妹叫做林诗音?”

    李寻欢听到这个名字,眼里流露出一丝痛苦。他咳嗽了几声,说:“是我的表妹没错,只是事到如今,我该叫她大嫂了。”

    这个称呼被他从口中吐出的时候,他多么希望这只是一个残酷的梦,然而事实往往比梦境还要残忍无情上千百倍。

    梅二先生说:“错矣!你该说她差一步就成了你的大嫂。”

    不等李寻欢发问,梅二先生紧跟着道:“你可知道,你这位表妹已经失踪了将近十年了?”

    啪嗒一声,那个刚刻好的人像从李寻欢手中掉到了地上。

    ……

    原本世外桃源般的画中世界,如今在乔安的邀请下,被改造的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画中多了一汪暖泉,一动竹楼,竹楼前一猫一狗追逐厮打着,梅林深处还圈养着三三两两的鸡鸭。

    林诗音看着这幅已经大变样的雪中观梅图,她忍不住笑了。

    心想,表哥他要是看到他用心画的一幅画,被她毁成这个样子,不知道会不会苦笑连连。

    一旦想起李寻欢,林诗音之前挂在脸上的神情就顿住了。她沉默着,连同她那颗充满了情思又悲切的心。

    乔安注意到林诗音的神色,就明白她是想起了李寻欢。

    她记得原著中李寻欢是在关外呆了整整十年,然后才回到了中原。算一算时间,也到了他回来的时候了。

    于是她说:“李寻欢入关了。”

    乔安很少提及她与龙啸云和李寻欢之间的事,林诗音突然见听乔姑娘提及李寻欢的名字,稍愣了一下。她说:“我听说了。”

    她略微踌躇,然后像是下定决心般说道:“我要去见李寻欢。”

    从十年前,李寻欢把龙啸云带进李园的那一刻起,林诗音就恍惚感觉自己的人生步入了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境中,那么多曾经的她想都不敢想,念都不曾念过的事情一一发生在了她身上,直到今日,有时候走在街道上,她仍然有一种仿佛脚踩在云端的虚幻感。

    这十年间,在几千个日日夜夜里,林诗音曾无数次问自己,她爱李寻欢吗?

    每一次,她都只能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她也曾想象过他们是不是还有机会重新在一起,可是当这个念头在心中悄悄刚刚升起时,两行清泪就无意识的落了下来。

    那时的她怔怔地看着落在手上的泪痕,她终于承认,他们彼此间缘分已尽。

    她要去见李寻欢,不是为了别的事情,而是因为《怜花宝鉴》。

    这是王怜花前辈曾经拜托她交给李寻欢的,她早就该把它交给李寻欢,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乔安没有反对。

    “我陪着你。”她眼里倒映着满园梅花,如此说道。反正她无处可去,也无事可做,自然是林诗音去哪里,她就去哪里了。

    林诗音说:“有乔姑娘陪着,我就一切都放心了。”说是自欺欺人也好,林诗音总觉得有乔姑娘在身边,看着对方那副波澜不惊的气度,她整颗心都会随之平静下来,不再彷徨。

    天色已经不早了,林诗音对乔安道了声晚安。

    一旦下定决心要去见李寻欢,她心中反而不像之前那般无所适从了。

    窗外是清风吹过林梢发出的细微沙沙声,她很快就在这声音的伴随下进入了梦乡,白日里纷纷扰扰的念头终于安歇了下来。

    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她还在李园时的日子。

    那个时候她还小,经常与表哥一起在李园的梅林里玩闹。他们一同折梅,一同看花瓣随水逝,又一同在小亭里歇息。

    她还梦到了少年时的李寻欢,他看起来是那么的神采飞扬。

    以及当日中得探花时,他带着笑意站在冬日的梅树下,那双碧绿色的眼睛仿佛提前将来年春日的一切生机与温暖带到了她面前。

    当她从满是旧日回忆的梦境中醒来,已到了第二日晨光熹微时。

    林诗音从床上坐起来,她拿起一件衣服披在了身上。

    恰在这时,房间里响起书页翻动声,虽然极其细微,但在这安静至极的房间里异常突兀清晰。

    林诗音正在穿衣的动作顿了一下,她一下子紧张起来。她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书桌前坐着一个身穿道袍的年轻女子。对方手中拿着的书,好像是她前日刚从书坊里买来的新书。

    那身道服林诗音太熟悉了,因为她也有一件一模一样的衣物。她看着对方的侧脸,恍如有种照镜子的错觉。

    微薄的晨光铺在书桌上,正在读书的年轻女子与晨光并肩而坐。林诗音看着她,竟觉得她如同从虚幻梦境中走出来的世外姝人般美好到不真实。

    第147章 小李飞刀

    有那么一瞬间,林诗音以为自己仍然置身于梦境之中,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一切。

    乔安从画卷中以实体出现在现实世界中时,她没有感到什么特殊的难关,一切都仿如水到渠成,当她感觉自己能出来时,自然而来就出来了

    她早在察觉到林诗音的呼吸节奏出现变化时,就意识到她已经醒了。由于手里这本书的内容比较和她心意,她又看完了两页书,这才抬起头向林诗音看去。

    “醒了?”

    “……乔姑娘?”林诗音说话的时候,带着少许生怕说话声稍大点,就会吹散眼前幻境的小心翼翼。

    然后她见乔安没有否认她这个称呼,她心里的猜想成真,心中一股热流流淌,一时间,竟是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乔安把书反扣在桌面上,说:“你梳洗一下,我去把早饭拿过来,都是清淡的,如果我没记错你的口味,应该都是你爱吃的。”

    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她完全用不着吃饭补充营养,但偶尔泛起口腹之欲了,还是需要吃点东西调剂一下的。

    画中食物太过单一,虽然有林诗音时不时给她画些东西进去,但是过了刚开始的新鲜感后,无论吃什么就都感觉平平无奇了。如今她既然已经从画中世界里走了出来,当然不会放过这么一个好机会。

    乔安不是那种非山珍海味不吃,非龙肝凤髓不咽的人,因此她做的饭菜也多为置备起来比较方便的家常小菜。她自己估摸着,她现在就跟在深山老林、犄角旮旯里呆了数百年的老妖精一样,一朝下山,吃什么都新鲜。

    林诗音看着乔姑娘施施然端进来了一个托盘,然后摆放在房间中央的圆桌上。

    两张酥脆的薄饼,两碗犹自冒着热气的清汤,一盘青菜,两小碟咸菜。

    饭菜虽是简简单单,但乔安刚把托盘端进来,林诗音就闻到了一股并不浓郁,却回味悠长的香气。

    在林诗音心目中总带着几分超凡脱俗气息的画中仙乔姑娘,居然亲自为自己下厨,她受宠若惊地坐下来,无比珍惜地一点一点吃着乔姑娘为自己做的早饭。

    已经很久没有人像现在这样陪着她吃饭了。

    想当初老李探花还在时,每到吃饭时一家人就和和乐乐的凑在一起,温馨又祥和。

    后来阿舅以及大表哥相继去世,李寻欢又辞官回家,彻头彻尾的成为了一个江湖人,他们两人间就聚少离多。再后来龙啸云来到了李园,李寻欢远走关外,就更没人陪着她一起用餐了。她也曾试着让丫鬟陪着自己一起吃饭,但这一顿饭吃下来,丫鬟一副谨小慎微的样子,林诗音也只能叹一口气,不再难为她。

    时间久了,她也习惯了自己一个吃饭,清清冷冷的吃完,一顿饭的时间就那样过去,几乎都忘记了有人陪着自己一起用餐是什么的感觉。

    林诗音忘记了询问乔姑娘是如何从画中世界出来的,也忘记询问能在画外呆多久。她只是想道,如果乔姑娘能长长久久的留在画卷之外,该有多好。

    ……

    一辆马车从街道尽头而来,驾车之人是一个满面虬髯的大汉,他的眼神如秃鹫般犀利锋锐,但他驾驶着马车的动作又是那般的慎重当心,就像是生怕路面上任何一点颠簸伤害到车内之人一样。

    当马车行至兴云庄大门外时,铁传甲勒住了缰绳。

    他回过头去,原本锐利无比的眼神,在看向车厢的刹那间柔和了下来,他说:“少爷,兴云庄到了。”

    李寻欢坐在马车内,他是闭着眼睛的,然而即使看不到他的眼神,外人依旧能清晰的察觉到此时的他正陷入了一种悲伤中,只是他从不曾被任何痛苦打败,自始至终都坚定着。

    他的指间紧紧地捏着一柄小刀,手指因为用力过度而有些泛白。

    在听到“兴云庄”这个名字时,他慢了半拍才意识到这是哪里,他睁开眼睛,眨眼间小刀从他指间消失不见,不知道被他收到了何处。

    他走下马车,看向兴云庄门口。

    那幅御赐的对联仍旧挂在大门两侧,不过他已经不再是这里的主人,而是以一个客人的身份登门造访。

    当日梅二先生对他说诗音已经失踪了将近十年的时候,李寻欢整个人就像是被人狠狠地推进了冰窟窿里,心里与身体上说不清是哪里更为寒凉。

    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在以为梅二先生是在因为他不听医嘱而故意气他。可是他知道,梅二先生不是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的人。

    他整个人都呆愣在场,然后就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

    他让铁传甲去打听这件事,事情的确如梅二先生说的那样,十年前,诗音她在与大哥成亲的前夕突然失踪了。据说大哥他至今仍在派人寻找诗音的踪迹,然而她一直音讯全无。

    怎么会这样……

    诗音她为什么会突然消失不见,又到底去了哪里?

    诸多疑问充斥在李寻欢的脑海中,这让他不得不前往兴云庄,多么讽刺,明明他在刚入关时,对这里是避之不及的。

    他刚走进兴云庄,就听到庄内传来一道熟悉至极的声音:“寻欢,你终于来啦!我早已得知你重新入关的消息,但是始终没有在保定城内见到你,还以为你不愿再见到你大哥我了。没想到你还是来了,真的是你来了……”

    李寻欢一眼就看到了他的结义大哥龙啸云正从门内大步走来。龙啸云穿着一身锦衣华服,看起来仍然那么的相貌堂堂,只是十年过去,对方的身上又增加了些许威仪。

    十年了,他们兄弟二人已经十年没见了!

    李寻欢:“大哥……”

    不过是一两句的功夫,他们都控制不住的热泪盈眶。

    不等李寻欢想要说什么,龙啸云已是拥着他的肩膀,把他迎入了庄内,然后拉着他走进正堂,把他介绍给此时正在兴云庄做客的每一个人。

    李寻欢只好耐着性子与这些人寒暄,他不愿诗音的事情成为这些人口中的笑谈,就想着等过一会儿,私下里再向大哥问一问诗音的事情。

    龙啸云像是知道李寻欢要问什么,他用一种隐含悲痛的眼神看向李寻欢,然后又无声的示意他稍安勿躁。李寻欢注意到大哥强忍着痛楚,在外人面前强装出一副什么事都没有的爽朗态度,还要与众人寒暄着,他在心底叹道,大哥他这几年过的也不容易。

    然而这一等,直到月上梢头,他都没能等到与龙啸云在一起详谈此事的机会。

    当年他在李园的居所冷香小筑,如今已经住进去了别人。那个人不是什么陌生人,而是当初他一入关时,就心怀不轨前来勾引他的林仙儿。

    想来大哥还不清楚林仙儿的真面目,李寻欢决定等时机到了,就把林仙儿的事情告诉他。

    而现在,他正应了林仙儿之邀前往冷香小筑。

    他知道,他不该过去。

    可是他不得不过去。

    这里曾经是诗音的家,也是他的家,现在则是他大哥的家。

    家这个字是神圣的,不容他人玷污的。

    不管林仙儿在筹谋什么,他都不能让她继续下去。

    他最怕麻烦,但是为了接下来他能够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寻找诗音这件事上,他必须提前把有可能发生的一切麻烦都果断利落的拔除。

    但是,当他到了冷香小筑后,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冷香小筑外有人厉声大喝道:“梅花盗,你已经逃不掉了,还不快出来送死!就算你有飞天遁地的本事,今日也要让你有来无回!”

    李寻欢运起轻功,如飞燕般掠出冷香小筑,只见外面已有数人围住了这里,都是今天白日里龙啸云引他见过的正巧在兴云庄里做客的客人,只是这个时候,他们看向他的眼神不复友好,只余一片冰冷。

    ……

    接连下了几场雪,保定城的街道上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积雪。

    这一日,天依然没有放晴的迹象。

    保定是个大城,每日从城门处来来往往的马车或奢华、或简约、或崭新、或破旧,不知凡几。住在城门附近的百姓也大多见多识广,当一辆朴素的马车从城外驶入保定城时,没有引起任何有心人的注意。

    如今满城都在传闻名满天下的小李探花就是梅花盗,前不久已经被兴云庄的龙四爷抓住了,即便是刚入城的外地人也都知道了这个消息。

    乔安熟练的找到掮客,租赁下了一处小院子。

    当林诗音从掮客的嘴里听到梅花盗的事情时,天空上仍然飘着雪花,她整个人都像是被这阵雪冻僵了。

    便是她心中再怨他、怪他,但有一点她却是确定的,那就是李寻欢永远也不可能堕落成梅花盗这样的肮脏不堪的人物。他看起来性子温和,轻易不与人计较,但少有人能动摇他的意志,他行事自有底线。

    她不相信李寻欢会是梅花盗。

    画中世界中的季节,始终停留在梅开时节,地上虽常年如一日的一层薄雪,但画中世界的雪是“死”的,僵硬死板,天上没有飞舞飘零的雪花,地上的雪积年不化,呆板至极。

    现实中的雪是“活”的,它们在半空中纷飞旋转,追逐流转,又在落到指尖上悄然融化,沁到他人心底。

    她俯下身,手指触到地上厚厚的积雪,挖出团团落雪,揉团成球,运内力于指尖,指锋如刀,划向手中的雪团。

    正在忧心李寻欢安危的林诗音,突然听到乔姑娘对自己说:“摊开手,给。”

    她下意识的张开手,手心突然感到一片冰凉,低头一看,只见乔姑娘塞给她了一只不过掌心大小却圆润滚胖的雪兔。

    她伸手拨弄了一下,禁不住露出一个微笑。

    ……

    李寻欢被关在潮湿阴冷的柴房里,阳光照不进这里,也照不进李寻欢的心里。

    当田七爷想要点中他穴道,封死他浑身大穴的时,龙啸云激动地拥住了他的身体,大吼道:“你们怎么能对我义弟出手?快放了他!”

    被他这么一抱,李寻欢失去了躲避的良机。

    李寻欢笨吗?

    他当然不笨。

    笨人当不成探花郎,笨人也无法登上兵器谱。

    所以在那个时候,他就什么都明白了。

    林仙儿能够住进冷香小筑里也不是没有原因的,这一切都是他们安排好了的。

    到了这个地步,他还能说什么呢?他甚至不怨龙啸云。

    他不在乎自己,只在乎诗音。

    但是,龙啸云一直没来看他,他想要问问诗音的失踪之事。是大哥他不在乎这件事吗?还是说……诗音失踪一事与他有关系?

    李寻欢不愿意这么想,只是事到如今,他不得不这么想。

    第148章 小李飞刀

    什么叫做聪明人?

    聪明人就是当常人还在走一步算一步的时候,他已经事先想到了下一步。

    简而言之,聪明人总是比普通人要想的更多一些。

    阴暗潮湿的柴房里不见阳光,原本李寻欢还不觉得有什么,可想着想着他忽然觉得冷极了。

    如果诗音失踪一事真与大哥他有关系该怎么办?

    他是真的不怨龙啸云。毕竟怨龙啸云又有什么意思呢?有大哥他的救命之恩在先,他欠大哥的就已经还不清了。便是要怨,也该怨他自己。是他自以为是的认为他眼中的好,别人也一定会接受,更是他误算了人心。

    如果真如他猜想的那样,害了诗音的其实不是别人,正是把她推向别人的自己。

    当他明白这个道理时,真是从外到内的冷到了骨子里。

    李寻欢不仅担心林诗音,还担心那个他刚结识没多久的小兄弟阿飞。在他被诬陷为梅花盗的时候,阿飞拼死也要把他救出去,然而阿飞只有一人一剑,阻拦阿飞的却不止一人。

    他只希望阿飞不要冲动行事。

    他已经不想再拖累任何人了。

    ……

    梅花盗真正在江湖上横行无忌的时候,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

    当年天下第一剑客吴问天、点苍派掌门悉数死于他手下,此人爱财,更好色,毁了不知多少女子的清白,江湖上无数人对他咬牙切齿。

    李寻欢曾在原著中说过这样一句话“此人算来已该有七十左右,想不到‘兴趣’居然还如此浓厚”。

    李寻欢如今才三十多岁,要再过几年才到不惑之年,不论是放到古代还是现代,以那梅花盗的年纪都绝对够当他爹的了。

    如果有人因此质疑他也许不是梅花盗,那么立即就有人跳出来说,谁说如今的梅花盗就一定是曾经的梅花盗?也许他们是师徒呢?

    那么问题又来了,当年李园世代缨鼎,显赫至极,三代内连出七位进士,正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更何况是赫赫有名的李家?小李探花会缺少钱花吗,单看他当年辞官回家后,在家里疏财结客,一掷千金的架势,就知道他绝对不缺少钱财。如果他真是那等贪财这人,当初他也做不出这等仗义疏财的举动来。

    至于说劫色一事,不说李寻欢正值青春年少的时候,就算是如今,他的魅力仍不减当年。他要是真想风流一把,约莫只需要含糊的放出点消息,就有无数女子前仆后继,何须做梁下贼?

    左思右想不得其解,大概只能用他癖好特殊来做解释了。

    虽然这个说法仔细想想,也不是没有漏洞,颇为牵强,但是已经没人在乎了。如同“疑邻盗斧”一样,此时的江湖人认定了李寻欢就是梅花盗,再也听不进任何质疑。

    曾经深受梅花盗祸害的九十余户人家在暗地里联合在了一起,只为练手铲除梅花盗这一江湖毒瘤。

    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假他人之手解决掉自己的生死仇人,对于有些人来说,自己的仇,就要自己来报!

    夜间,李寻欢毫无睡意,一阵笛声忽然伴着落雪声从窗外流淌进了房间内。

    笛音缥缈而清冽,音韵悠长,又如松涛阵阵,听之悦耳,引人迷醉,然而在沉醉过后,又禁不住感到些许怀念,些许悲伤。

    李园的梅林中,一名老学究打扮的的男子闭目站在一株梅树下,静心吹奏着手中的笛子。梅花被笛声摧震,花瓣轻颤,积雪四散开来。

    李寻欢聆听着这阵笛音,不用猜就知道来者是谁。他耐心地听完铁笛先生奏完一曲,便是曲子已歇,他仍觉笛音仿若仍绕梁而旋。

    待他听到柴房门外多了一道毫不掩饰的脚步声时,他真心实意地赞道:“铁笛先生功力不减当年,笛艺更是又上一层楼,今日有幸聆听,实属大幸。”

    一个人走进了柴房,他脸面瘦黄,身上的青棉袍也有些破旧,他听到自己的笛音被李寻欢如此夸赞,面色上仍旧看不到任何喜意。

    昔年,铁笛先生的爱妾死于梅花盗之手,他今日正是为报仇而来!

    铁笛先生看着李寻欢,悠悠地道:“小李探花,久仰大名。”

    他看出来了李寻欢被人点了穴道,以他的为人,他本是从不对没有反抗之力的人下手的,但是生死大仇不得不报。

    李寻欢注意到铁笛先生坚定的眼神,心知此事是无法轻易了解了。

    他没有为自己辩解,因为他知道铁笛先生根本不会相信他说的话,徒惹对方生气。李寻欢并不希望对方生气,因为他还有事情拜托铁笛先生。

    他叹道:“铁笛先生,我自知今日许是在劫难逃了,只是有一件事想要拜托铁笛先生,还望铁笛先生看在我毫无反手之力的份上,不要拒绝我。”

    铁笛先生怔了一怔,寻常人在这个时候往往已经惊慌失措的开始求饶了,但李寻欢看起来仍旧镇定如初,只是面上多了几分无可奈何。

    他想了想:“你先说吧。”

    “多谢铁笛先生愿意折身相听。”李寻欢先是道了一声谢,然后才道,“我有一表妹,林氏,闺名诗音,她自幼生活在李园中,当年我远走关外前,我结义大哥有意聘她为妻,只是十年过去,当我再回中原时,竟得知我那表妹在婚礼前夕不知所踪,整整十年音讯全无。我今日一去,只望铁笛先生能为我多多留心我那表妹的行踪。”

    铁笛先生听出他言语中对林诗音的情意,他面露悲切,脸上露出一个似哭非哭、似笑非笑的表情,道:“梅花盗啊梅花盗!你又不是不明白这份情意,以己推人,他人与心爱之人再不得相见的时候,该是多么的痛苦!既然如此,你为何还要犯下那等恶事!”

    李寻欢摇了摇头:“我若是说我不是梅花盗,想来铁笛先生也是不信的。”

    铁笛先生深吸一口气,说:“也罢,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今日应了你就是。”

    李寻欢心中落下一块大石。

    话已说完,铁笛先生举起了手中的笛子,毫不留情的击向李寻欢。他不动则已,动则如雷电,动作迅捷,难以捕捉。

    在铁笛即将落到李寻欢身上时,又一道银色的亮光刺破了人的视野一闪而至,犹带着几分柴房外的冰雪气,紧接着金属交接时发出的刺耳摩擦声在李寻欢的耳边响起。

    铁笛先生眼见着一名身穿月牙色衣衫的女子,手持一柄利剑架住了自己的笛子。即使他只见那女子使了一招,也可以点窥面,察觉出她的剑法之高超。

    女子的身上带着点点落雪,明显是刚从屋外而来,但她的双脚上却毫无湿意。她的双目清亮,像是盛满了房间外洒落凡尘的银辉。

    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差一点就来晚一步。

    乔安把铁笛先生的笛子,从李寻欢的颈边逼了回去。

    江湖中女性高手屈指可数。

    铁笛先生想不出江湖中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号人物,忍不住惊讶又警惕地问:“这位姑娘,你是?”

    乔安歉意地道:“对不住了。”说完,她剑锋一挑,剑身绕道铁笛先生的背后,在他脖颈间一击,他整个人倒了下去。

    她略微伸手一扶,不至于让他摔得太狠。

    李寻欢看着那名背对着自己的女子,只觉得她的背影是如此的熟悉。等到乔安开口说话时,那熟悉无比的声音入了他双耳,一个窈窕淑美的身影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

    他艰难地开口道:“诗音?”他害怕这只是他心中的臆想,一向稳重的小李探花居然有了几分不自信。

    乔安把铁笛先生放到一个安稳的地方,她听到李寻欢在唤林诗音的名字,就转过身看向他。

    那张与朝思暮想的心爱之人一模一样的面孔映入了李寻欢的眼中,在不曾见到林诗音之前,他无数次幻想过这十年间她去了哪里,他能在哪里找到她,她过得还好吗,只是他从没想过他会在这种情形之下见到诗音。

    他甚至不知道该对诗音说些什么。

    乔安说:“小李探花?”

    “诗音……”

    乔安把剑收回鞘中。

    好吧,她就知道自己这张和林诗音完全一样的脸很容易引起误会。她说:“不好意思,在下姓乔,单名一个安若泰山的安字,探花郎认错人了。”

    屋外的风透过门窗吹进来,李寻欢还买来得及说话就忍不住猛咳起来,他的眼睛却是死死地凝在乔安的身上,不愿移开分毫。

    乔安伸手为他解开了穴道。

    早在铁笛先生吹笛时,兴云庄里就有人通过笛声辨出了他的身份。不用多说,他一定是为李寻欢而来。

    铁笛先生与梅花盗有生死之仇,李寻欢落到他手里恐怕是有死无生。而李寻欢是要被押解到少林寺去的,怎么能就这么死在兴云庄里?按理来说,他们该在第一时间赶过来,拦住铁笛先生。但是那几个从曲子里听出铁笛先生身份的人,在行动之前犹豫了。

    佛门有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然而不是谁都能眼睁睁地坐视自家仇人轻飘飘的认个错,就能毫无报应的好好活下去。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才是天经地义的事!

    铁笛先生去找李寻欢说不定是好事,只要他们稍稍去晚一点,说不定梅花盗就一命呜呼了,再不用两厢为难。

    龙啸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心中有些不安,就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似的。

    他皱眉沉思了一会儿,别是李寻欢那里出了问题。

    为了安心,他直接起身,准备去柴房里看一看李寻欢。

    走到柴房门口,他就听到了李寻欢的咳嗽声。

    他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关心,他道:“寻欢,大哥来看你了!”

    李寻欢眼神黯然:“大哥,你终于来了。”

    龙啸云的一只脚刚迈进柴房,另一只脚就顿在了原地。

    他看着站在房间中央的那个女子,一身浅色的衣裳衬得她更为清丽脱俗,她的眉眼如初,仍是他记忆中的她。

    他颤着声音,出声道:“诗音……?”

    乔安看着站在门口的华服男子,心道这就是龙啸云了,只论样貌的话,的的确确是身形伟岸、器宇不凡。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俊朗轩昂的江湖豪侠,与林仙儿在一起一手策划了梅花盗事件,并付诸实践。

    龙啸云的胸口剧烈起伏着,他红着眼睛大声道:“你回来了!可你是为了李寻欢才回到了兴云庄,如果你是为了他才回来的,我多么希望你永远也不回来!好歹给我留个自欺欺人的念想!”

    他像个木头人一样盯着她,堂堂一个七尺男儿,眼泪却是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乔安伸手做了一个动作,示意龙啸云看向外面。

    龙啸云回过头去,只见一棵沧桑高大的古树下,站着一个女子。

    她同样穿着一身月牙白色的衣裳,手中撑着一把胭脂色的油纸伞,雪花簌簌地落在伞面上,又像是落到了人的心尖上。

    如果屋内的人是诗音,那么这人又是谁?

    第149章 小李飞刀

    一见到持着伞的林诗音,龙啸云就知道自己之前认错了人。

    虽然容貌相像,但两人在气质上存在着差异。不论何时,林诗音看上去总是如雪月般冰清玉洁,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娴静气质,见之难忘,她身上却是没有乔安身上那种不受拘束的逸然。

    龙啸云现在正好背对着乔安,她看不清他此时的表情,不过她还真是挺好奇的。

    从认识林诗音开始就心怀爱慕,在心上人失踪了长达十年之久后,又突然出现在了他眼前。他满怀激动的上前相认,结果居然认错了人……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龙啸云,毕竟他与林诗音之间已经有整整十年不曾相见了。

    一个人不可能在十年的时间里一直原地踏步,容貌会变得更为成熟,气质或许也会改变,而人的记忆,同样会不可避免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略微模糊。

    在这诸多前提之下,龙啸云第一眼看到与李寻欢呆在一起的乔安时,自然是先入为主的认为她就是林诗音。

    然而再情有可原,龙啸云还是难免怔愣,甚至颇感尴尬。

    林诗音从树下走出来,她收起了油纸伞,看着龙啸云,说:“多年不见了,龙大哥。”

    “诗音,这么些年来,你去哪了,过得怎么样?你可知道这十年来,每日每夜,没有一天我不曾思念你。”龙啸云有些无措的说。

    世间人大都如此,在见到心上人之前,心中有太多太多的话想向对方说,然而正因为想说的话多到没有头绪,真见了面这千言万语反不知先说哪一句。

    “多谢龙大哥挂怀,这十年来……”林诗音略微顿了一下,微笑道,“我过得很好。”

    龙啸云听了以后,惨笑道:“好好,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他见林诗音没有看向他,而是透过他的身体未完全遮掩住的门扉看向室内。那双总是带着些轻愁的美目安静地凝视着房间里的李寻欢,像是已没有任何余力来关心周围的事情了。

    明明他就在她面前,可是她的注意力依旧不会放在自己身上。

    能被她看进眼里的,除了李寻欢还是李寻欢!

    那自己算是什么呢?

    就好像从头到尾都不过是个跳梁小丑!

    他近乎麻木的给林诗音让开道路,林诗音对他道了一声谢,然后走进了房间。

    这个时候的李寻欢已经冷静了下来,然而越是冷静,他越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诗音,但他与林诗音对视上的那一瞬间,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却完美无瑕,彬彬有礼。

    林诗音又把视线转向了乔安。

    在林诗音听闻江湖人联合起来,要找梅花盗讨个说法后,她唯有向乔姑娘求助。她知道自己的功夫不佳,但是在她眼里,乔姑娘一向是超然不凡的。

    当乔安和来到兴云庄外时,隐隐约约听到了一阵掺杂着内力的笛音,立即就心道不妙。

    原著中铁笛先生也曾出现在兴云庄内要杀李寻欢,不过当时林诗音还在庄内,她及时赶到,谎称要为自己被李寻欢废掉了武功的儿子报仇,并意味深长的暗示铁笛先生,你妻妾不止一人,她儿子却只有一个,即便是要报仇,也该是先由她来报,铁笛先生信了她的话,李寻欢这才得以逃过一劫。

    但是现在,林诗音刚从庄外赶过来,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救下李寻欢。

    林诗音轻功不及乔安,于是乔安为了救下李寻欢先行一步。

    所幸,正好赶上了。

    林诗音心中担忧不已,又暗恨自己帮不上什么忙。如今看到乔姑娘一身浅色衣物干干净净,看起来就像是夜间伴着月光散步至此,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林诗音终于吐出了压抑在胸中的那一口气。

    林诗音感激地说:“多谢。”

    “举手之劳而已。”乔安知道林诗音有许多话想要对李寻欢说,就给她让开了位置。

    她走出了房间,有些事情还是让他们两人自己谈好了。

    龙啸云用审视的目光看着这个走出房间,长得与林诗音极为相像的女子。他也想要走进房间,却在接触到陌生女子的眼神时,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也罢,他就算进去也不过是自讨没趣。

    他在柴房外,痛心疾首道:“寻欢你束手就擒吧,如今庄里布满了高手,你已经插翅难飞了,你不要连累到诗音!”

    李寻欢的声音从房间内传出来:“大哥,这些场面话就不要再说了,事实如何你我心知肚明。”

    林诗音对李寻欢说:“有乔姑娘在,不用担心其他的事情。表哥,我相信你不是梅花盗,但这次我来寻你,一开始时并不是为了这件事情。”

    她微微抿起唇,然后拿出一本册子,她把它塞进李寻欢手里。

    “有人要我把这个给你,我早就该给你了,希望还来得及。”龙啸云就在外面,她不方便多说别的,但她知道只要李寻欢一看到这个就什么都明白了。

    李寻欢看到书册上写着的《怜花宝鉴》四个字,心中了然。

    他当然听说过《怜花宝鉴》的名头,它正是昔年武林高手王怜花毕生心血所在。武之一道在于诚心专一,王怜花把功法托付给他,他虽然倍感荣幸,但是他注定要辜负王前辈的好意了。

    提起王怜花,他蓦地想起之前见到的那个拥有着与诗音相同容貌的女子,莫非她易了容?但即使是易容,也未免太相似了。能够拥有如此出色的易容术的人,李寻欢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他手中这部《怜花宝鉴》的主人——千面公子王怜花!

    其人易容术之登峰造极,不论男女老少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他若有心,即使是化作女儿身都可勾魂摄魄。

    难道真是他?

    林诗音极其专注地看着李寻欢,像是要把他的样子深深刻在自己心上,她道:“我……刚才没有骗龙大哥,我这十年过得很好,你放心就是。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回李园了,我只希望我走后,你也能过得好好的,我看你咳嗽得厉害,找几个好大夫看看吧,我会好好的,不让你担心,你也不要再做些以身犯险的事情让我担心了。”

    林诗音的话里满满的都是关切,但话里话外却充满了诀别之意。

    李寻欢浑身一震,他笑得艰涩:“这咳嗽是老毛病了,好不了了。”他说不出挽留的话,因为他突然想起十年前自己执意与诗音划清界限、甚至长达数月不归家的行为,对诗音来说,他的所作所为,岂不比她方才说的告别之语还要冷酷残忍上百倍千倍?

    ……

    收拾好自己情绪的龙啸云看上去一派沉稳,与之前失态的他判若两人,他看向乔安,问:“敢问姑娘高姓大名?”

    “称不上高姓大名,我姓乔名安,乔松之寿的乔,安之若素的安。”

    龙啸云注意到她的双脚虽然踩在了积雪上,但她的鞋子完全没有陷进雪里。他眼神一闪:“乔姑娘好功夫,只是在下已有许久不曾在江湖上闯荡,久居保定城孤陋寡闻,不知道乔姑娘师承何人?”

    她与诗音长得实在是太像了,不,或许该用一模一样来形容。是易容吗?但是江湖上又有谁能有如此精湛的易容术?

    “我师不在此世。”

    这话说的有点她的师父已经过世了的意思,但听起来又觉得遣词造句有些奇怪。龙啸云笑道:“原来如此。只是不知乔姑娘是如何与诗音认识的?”

    乔安没有与他你来我往话里藏锋的兴致,就直说道:“龙庄主不用再试探我了,过一会儿,我就带着诗音离开,不会在保定城久留的,龙庄主要是有什么大计,完全不需要顾虑我。”

    龙啸云听着她要带林诗音离开,面色一变。

    “乔姑娘说笑了,诗音是我的未婚妻,她如果不留在兴云庄还能去哪里?”

    “正是这个理!”一道清脆的话语声突然遥遥传来,那声音动听又清美,“龙四爷的未婚妻,当然是要留在兴云庄里当她的龙夫人。”

    映入乔安眼中的是一巧笑倩兮的女子,她长得无一处不美,身体被包裹在衣服里,她穿的极薄,虽然撑着伞,但衣摆、袖口处仍难免沾上了雪花,被体温融化后的雪打湿了她的衣袂,但她非但不显得狼狈,反而更显楚楚动人。

    乔安终于见到了这位被誉为江湖第一美人的林仙儿,不从其他方面讨论,仅从外表上来看,她的确是美不胜收,就连乔安都承认的心甘情愿,当她从雪中款款而来时,那一幕真是美得不可思议。

    林仙儿笑得妩媚,对乔安说:“这位姑娘,何必要做拆散鸳鸯的棍棒呢?”

    乔安说:“你们都弄错了一件事,每一个人他都是独立的,从来不是他人的所有物,你如此,我也如此,诗音她当然同样如此。她软弱惯了,你们便见不得她自己拿主意、自己做决定了,一旦她做出什么不和你们心意的决定,那也必然是因为他人强迫、不是出自她本意。从头到尾,都忽视了她也是一个有自己思想、能自己思考的人。”

    龙啸云脸色铁青。

    林仙儿娇柔的笑容不变,她说:“林姐姐要走我管不了,但是她要带李寻欢走我却是不得不管。虽然我不曾见过林姐姐,但与龙四爷交谈间,也能感受到她是个再良善不过的人物,这样子的她何必与梅花盗同流合污呢?说不定她是被梅花盗蒙了心智,这样一来就更不该离开保定了,有龙四爷在,一定能帮林姐姐解除梅花盗的蛊惑。”

    龙啸云赞同道:“我正是这个意思,诗音她受了梅花盗迷惑,我如何能坐视不管。”

    乔安像是看戏似的,听完他们两人一唱一和的说完,然后说:“可这要有个前提,那就是——李寻欢真的是梅花盗。如果不是,之后的假设就全都作废了。”

    林仙儿眼神一闪,她道:“如果他不是梅花盗还能是谁呢?连少林寺的诸位大师傅们都这样认为,难不成这还有假?”她这话的潜台词,是在说难道你说话还能比少林寺这种武林中的泰山北斗更有分量吗?

    乔安说:“好人总是容易对他人托付信任,也因此总是轻而易举的被心怀不轨之辈蒙蔽。”

    林仙儿听着她话里有话,但又像是自己多想了。

    恰在这时,林诗音推开柴房的门走了出来。

    龙啸云紧紧地攥着双拳。

    林仙儿看到了林诗音的长相。

    美人如蛇蝎,她的目光如蛇牙、蝎针一样勾在林诗音身上。

    林仙儿发现林诗音的容貌与刚才那个正在跟她说话的女子一模一样。

    但她根本不在乎这一点,她在乎的是,那个被龙啸云和李寻欢念念不忘的林诗音,如果只是这副模样,她到底是凭借什么成功俘获了他们的心?

    乔安对林仙儿说:“所谓的梅花盗,难道不是你吗?”

    这句突然而来揭穿了她身份的话语,让林仙儿再顾不得看林诗音。她眼中波光流转,说:“乔姑娘又在说笑了,我知姑娘维护探花郎心切,但也不能不顾事实,不讲道理。”

    乔安道:“道理?你们既然能仗着人多势众做出逼人就范的事情,那我也只能从你们身上学到一点——拳头才是硬道理。”

    她说着,长剑已出鞘,寒芒森森。

    第150章 小李飞刀

    乔安一手持剑,她说:“好了,我们现在可以好好的谈一谈‘道理’了。”

    龙啸云忙说:“乔姑娘误会了。”

    林仙儿笑道:“我看她心里清楚着呢。”

    她能以江湖第一美人的身份,笼络无数江湖豪客,靠得不是无人匹敌的高超武功,也不是通古博今的渊博知识,而是自己举世无双的绝色姿容,以及远超常人的情商。

    林仙儿是聪明的。

    她知道只要有她的裙下之臣在,她就能稳坐泰山,安然无恙。她也知道她的魅力放在女人身上,就会大打折扣,所以她不会混迹在莺莺燕燕中,更多的时间则是在与男人们打交道。

    同时,她也是幸运的。

    这么长时间以来,她游走在众多男子中间,她策划了那么多,却一直隐身在幕后,从没有任何敌人知晓她的真正身份,然后直接冲到她面前与她单打独斗。

    虽然她混迹江湖,但她很少亲自出手,因为她知道即使她自己什么都不做,也有无数男子争着抢着为她冲锋陷阵,只求能博得她一个微笑,又或是一句赞赏。

    所以林仙儿算不上是一个真正的江湖人,她看不出乔安的武功高低,她也不觉得她武功能有多高,至少不会比龙啸云高。

    她对乔安的剑毫不畏惧,她的神情更加娇柔了,她说:“莫不是这位姑娘与梅花盗是一伙的,我刚才的哪句话说中了事实,这是恼羞成……”

    她话音未尽,已是一道剑光先至。

    林仙儿高呼:“龙四爷救我!”

    出人意料的,率先对林仙儿出手的居然不是乔安,反而是刚从房间内走出来的林诗音。她是一个喜好安静的女子,心地柔软到路上遇见蚂蚁都要绕着走不愿踩到它们,但是她这次居然出手了。

    龙啸云吃惊的同时,出手已然晚了一步。

    就连乔安,也完全没料到林诗音的这一举动,她没有擅自插手,但也没有收回剑,以备不时之需。

    梅花盗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物呢?夺人财物,淫人妻女,杀人姓名。总结起来不过是这三个词,但这短短的十二个字,又如何能概括尽“他”给人带来的伤害与痛苦。

    好人有好人的活法,坏人也有坏人的活法。

    有人便是再坏,旁人即便是恨得咬牙切齿,也只能满心不甘的为其奉上盖世奸雄的称号。而有人纵使犯下再多的恶事,令人再畏惧,手段再残忍,他人提及时,也只会给他一个响亮的“呸”字,以及下作恶毒的评价。

    林诗音是善良不假,却不是毫无原则的“善良”,她去过的地方越多,见识的越多,非但没有抹杀掉这点心中的纯白,反而对这世间的一切苦难更多添了几分不忍。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不可触碰的神圣之地。

    听到林仙儿居然把乔姑娘和梅花盗相提并论,就是见到李寻欢都不曾落泪的林诗音,在这一瞬间,眼里居然盈起了水汽,差一点就掉下泪来。这世间总是这样,你视若珍宝的东西,总有旁人不屑一顾,还要再把它扔进泥里才心满意足,你奉若天神的恩人,只是因为帮助自己,就被旁人轻蔑以待,甚至大肆侮辱。

    多么难受。

    她想也不想的提剑刺向了林仙儿。

    既然乔姑娘说林仙儿是梅花盗,那她就一定是梅花盗。

    她不是要杀死林仙儿,因为在她眼里,她从不曾拥有任意剥夺这世间万物性命的权利,从前如此,现在亦如此,但是她没有这个资格,官府却有!

    李寻欢看到这一幕,心里再清楚不过的明白过来,此时的林诗音已经彻底走出李园又或是兴云庄的樊笼了。

    林仙儿被剑光逼的摔倒在了雪地里。

    她的武功太微末了,她一边躲,一边声音脆弱婉转地哀求道:“龙四爷,看在你我相识这么多年的份上,求您快点拦下林姐姐!”她暗恨,庄里那些人为了让李寻欢死于铁笛先生之手,居然拖到现在都没人过来。

    龙啸云可不会单纯的以为林仙儿她是在攀交情,而是因为他与林仙儿一同策划梅花盗事件,彼此都有对方的把柄,即使是林仙儿死在了这里,但谁能保证她没在她的男人那里留下后手?

    他冷冷地扫了林仙儿一眼,然后挡住林诗音:“诗音,你不要冲动!”

    林诗音红着眼圈,看着龙啸云,问:“龙大哥要拦我吗?”

    龙啸云看着她毅然决然的眼神,不知怎的,一种预感涌上心头,如果说之前林诗音对他还心怀少许愧疚的话,他如果执意拦下去,两人之间的联系怕是连这一点歉意也不剩了。恨也好、爱也好、歉也好,至少还能证明对方在乎你,如果是彻彻底底的视你如常人,就是真真正正的不在意了。

    李寻欢轻咳着,有些失望地说:“大哥,我不知道林仙儿是不是梅花盗,但即使不是,也与他脱不了干系,你为何一直要维护林仙儿呢?”

    乔安说:“原因很简单,因为龙四爷也在梅花盗的事情里插了一脚,他就算不想护着林仙儿,也不得不护着她。”

    林仙儿在龙啸云拦住林诗音的间隙里,快速从袖子里掏出了一个铁制品,她熟练的把它展开套在了手上,原来这是一只做工精致的铁手套,不是别的,正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已经来不及两只都戴上了,但在她看来一只就已足够。

    乔安注意到她看向林诗音时怨毒的眼神,事到如今林仙儿还想做什么?

    林诗音注意到自己耳畔一阵疾风逝过。

    林仙儿的手向她抓过来。

    转过头就见乔安手中的剑锋反射着冷冷的月光,雪花落在她握剑的手上,她轻抬剑身,手中的剑如划破夜空的流星,剑芒如昙花一现,却足够璀璨。

    那飘逸的身姿,自有一股令人仰望的凛然之态。

    林仙儿突然间痛呼一声,她带着青魔手的那只胳膊上,腕部出现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不断地涌出。额头上不断冒出冷汗,紧接着她就发现在疼痛之余,她居然抬不起手来了。

    乔安叹道:“青魔手之所以能在兵器谱上排至第九,那是因为它在尹哭手里。而它在你手里,形同一块废铁。”

    林仙儿忍者痛意,用那双勾人的眼睛祈盼的看着龙啸云:“龙四爷……”然后她虚弱的疼昏了过去。

    乔安调转剑尖,直指龙啸云。

    龙啸云的视线撞上了乔安那宛若含着一缕青岚的双眼,她身上的剑气恍若实质,砭骨入髓,脖颈处一阵凉意。

    她要杀了他!

    这个念头猛地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看了看倒在地上的林仙儿,咬了咬牙,居然一撩衣摆,直挺挺地跪倒在了地上。

    他对着李寻欢说:“这位乔姑娘说的没错,我的确与梅花盗有关系。”

    李寻欢虽然早有察觉,但真听他承认了,还是忍不住双目含泪,仰天长叹。

    龙啸云同样是眼中带着湿意:“寻欢,你若是还认我这个大哥,今日就饶大哥一命。我知道林仙儿把夺来的钱财放在了哪里,你替为兄把它们能还的都还上吧。”

    他倒是打的好算盘,在示弱于李寻欢,希望能激起他最后的兄弟之情的同时,又不忘以梅花盗昔日盗来的财物为自己增加分量。

    只是他这样一说,就彻头彻尾的与梅花盗扯上了关系。昔日朋友遍江湖、豪迈大方的形象即将毁于一旦,然而龙啸云会在乎吗?

    乔安认为他是不在乎的。

    在她看来,龙啸云有点偏向于一个结果论者。

    他做事不会计较对错,只要能得到他想要的结果,那么一切都是值得的。他喜欢维护自己声誉、打造自己在江湖上的名气,但这绝不是他的行为准则,更不是他的真正目的,在这之上,他有着更看重的东西,比如说权力、势力。

    想他在原著中,甚至能做出觍颜与上官金虹结拜为义兄弟的事情,自身的形象、名声都不过是他手中实现目的的道具。

    如今为了保命,更是什么都不在乎了。

    在乔安眼里,龙啸云这样的人其实是有些可怕的。也许他在与你结交时,完全没有其他坏心思,然而即使你们感情好到可以两肋插刀的地步,他仍有可能在下一秒钟,就伸手把你推入深渊,只因为这样做能够实现他的某个目的。当他这样做的时候,他甚至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也知道是对不起自己的好友,但他仍然会毫不犹豫的做出这种事情,这才是最关键的一点。

    李寻欢眼里充满了哀伤:“你我结义至今,没曾想竟走到了这一地步。”

    龙啸云虽然与梅花盗有联系,但却不是真正的梅花盗。李寻欢从不看重财物,他也不需要这么多金银财宝,但是那些曾经被梅花盗伤害过的人家需要。

    他看向乔安:“乔姑娘,你看?”

    乔安说:“探花郎自便就是。”

    不知道为什么,她感到李寻欢对自己好像比之前多了几分恭敬,已经不单单是面对救命恩人时的感激了。林诗音在柴房里与李寻欢说的内容,她在外面也听进去了一两句,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

    一时想不通,她也就没有再多想。

    李寻欢眼里露出谢意。

    他对龙啸云说:“大哥,我答应你,我不杀你,但是……对不住了。”

    他走上前,抬起自己的手掌,然后一掌击在了龙啸云身上。

    龙啸云没有感到丝毫疼痛,恍惚间觉得一股热流在经脉中流淌了一遍,拂去了冬日里的寒意。但在李寻欢收回手的时候,他竟是跪也跪不住,差点跌倒在地。

    李寻欢废了龙啸云的武功。

    他说:“你要恨,就恨我吧。”

    龙啸云毫不意外李寻欢不会选择杀了自己,顶多是废掉自己一身武功,但真到了这个时候,他的眼里还是忍不住露出悲意。

    他艰难地撑着身体,看向林诗音:“诗音,你对我难道就没一点动心吗?”

    林诗音垂下了眼睛,感情这种事不是自欺欺人就能骗过去的。

    龙啸云看到她的神情,哪还有不明白的。

    他再也撑不住虚弱的身体,跌坐在地上,一手捂住了眼睛。过了少倾,他冰冷地看向仍昏迷着的林仙儿,说:“好了,她现在如何,也由你们处置吧,我不会再拦了。”说完,他张开双臂,仰面躺在了地上,身体陷进雪地里,缓缓闭上了眼睛,没一会儿就失去了意识。

    李寻欢的目光扫向躺在地上的林仙儿,虽然他知道此时他说什么,她都听不到了,但他还是说道:“你的美貌举世罕见,心思之恶毒同样如此。谁能想到真正的梅花盗居然会是一个女人呢?”

    恰在这时,林仙儿悠悠转醒。

    她再也维持不住脸上的笑意,握着自己的手腕,狠狠地看着乔安。

    乔安只当这眼神有如清风拂山岗,手中的剑动都不曾动。主要是她嫌动手会脏了她的剑,反正原著中的李寻欢就有杀死林仙儿的心思,她就不多费功夫了。

    李寻欢看着乔安,见她没有任何动作。他苦笑,前辈“她”好大架子。

    也罢,还是他来动手吧。

    李寻欢的指缝间出现一把朴素无华的小刀,短而锋利。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下一刹那,飞刀已明晃晃地插进了林仙儿如天鹅颈一般美丽的脖子上。

    林仙儿张着一双不敢置信的眼睛,身子一歪倒在了雪里,黑色秀发如绸缎一样铺在白雪之上,如宣纸上的浓墨。

    林诗音微微撇开了眼睛。

    过了一会儿,她开口道:“庄子里的人快过来了,表哥,我要走了,你……多多珍重。”

    李寻欢被她这一句话从自己的哀思里拉回了现实,他温柔的双眼凝视着林诗音,说:“你也是。”

    林诗音露出一个微笑:“好,我会的。”

    然后本来没她什么事情的乔安,就看到李寻欢居然微微侧过身,向她深深施了一礼:“前辈救命之恩在下无以为报,日后若有驱使必然在所不辞。”

    乔安心中暗怪,她看起来明明比李寻欢要年轻,不知道他为什么一口一个前辈叫着。她问:“探花郎为何唤我前辈?莫非我看起来很老气横秋吗?”

    李寻欢只当前辈高人都有自己的喜好,便也顺着她的话又改回了原来的称呼:“乔姑娘勿怪,当我厚颜也好,还望姑娘能在平日里多多看顾一下诗音。”

    乔安说:“举手之劳。”

    听她这么说,李寻欢就知道她是答应下来了。

    风越来越急,雪越下越大。人站在室外,没一会儿肩膀上就落了一层雪花。

    乔安带着林诗音,趁着夜色离开了兴云庄。至于龙啸云和林仙儿的善后事宜,她相信李寻欢能处理好的。

    虽然他现在只是一个江湖人,但他当初可是簪缨世家按部就班培养出来的大家公子,又曾为官数载,对于一些事情,他或许会因为心灰意冷不愿动手,但是这不代表他不会、不擅长。

    只是在回去的路上,乔安有些疑惑不解地问:“方才在兴云庄里,你为什么突然出手了?明明说好了,动手时一切交给我不是吗?”

    “怎么能事事都让你一个人做了,我也想帮上点忙。”

    林诗音想把手中唯一一把伞交给乔安,让她撑着挡雪,但乔安摆了一下手示意自己不需要。既然这样,她干脆陪着乔姑娘一起淋雪好了。

    乔安敏锐地察觉到她没有说实话,她说:“诗音,你居然也学会骗人了。”而且她还感觉这好像完全是她自己教出来的……

    “嗯,我骗你的。”林诗音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铺满雪花的地面,清脆地说道。

    乔安说:“我在考虑要不要塞你一身雪,来一下严刑逼供。”

    林诗音微微张大眼睛,然后她就听到乔姑娘说:“嗯,我也是在骗你的。”

    显然她没想到,在她心目中一直是清正端方、超尘拔俗的乔姑娘居然也会故意吓唬她,跟她开玩笑。

    乔安笑了笑,说:“我玩得最疯的时候,你是不曾见过的。”

    林诗音好奇道:“乔姑娘都是玩些什么?”

    “我玩过的那就太多了。”乔安先是感慨了一句,然后问,“你见过海吗?”

    林诗音有些遗憾地笑了下,说:“虽读过魏王《观沧海》一诗,久慕沧海,但一直未曾有机会得以观海。”

    乔安说:“有时间我带你去看海。如果你想知道海的那一边是什么,我会很准确的告诉你,海的那一边是陆地,有花有草有人居住的陆地。”

    她又说:“既然决定要去看海了,不妨再去趟雪山。双脚踏着木板,固定好,手持双杆,从高处滑落,身如浮萍,又如利箭,自有一种在雪里乘风破浪之感。”

    “……在极北之地,全年有将近一半的时间被黑夜笼罩,最美丽的莫过于极光,绚丽多彩,仿佛从天空垂下的道道匹练。有时候,你坐在房间里,感觉登到高处再一伸出手,就能抓住一道光似的。”

    听着她这样说,林诗音不禁想起了《彭祖经》中所言:仙人者,或竦身入云,无翅而飞;或驾龙乘云,上造天阶;或化为鸟兽,浮游青云;或潜行江海,翱翔名山。

    也只有像画中仙这样的神仙中人,才能尽情到天之涯、海之角一览吧。

    她静静的聆听着,听得如痴如醉。

    两人回到在保定城里租赁的小院子里,比起来时的担忧焦躁,此时的林诗音心中再无挂念,终于安安稳稳的睡了一觉。

    第二日清晨醒来,乔安与房主结了账。

    两人就此离开了保定城。

    ……

    一个月过去后,梅花盗的真实身份已传遍了大江南北。

    所有人在知道她是梅花盗事件的真正主使者时,都不免大吃一惊。

    谁能想到想出那么多下作手段,欺侮了那么多好人家女孩的人,会是同为女子的天下第一美人安排她的情人做的呢?

    而与此同时,小李探花再一次名扬江湖,他手中持有林仙儿假借梅花盗的身份,盗来的诸多不义之财,而且钱是能“生”钱的,林仙儿和龙啸云以此为基础,拢聚来的大量财产,现在也都到了李寻欢手中。

    不少别有用心之辈,纷纷盯上了他手中的这笔财物。

    然而李寻欢绝非浪得虚名,他们这样做的唯一结局,就是以自身生命为代价,亲眼见证了何为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这笔庞大的财产,都被李寻欢一一规划好,用在了真正需要它们的人身上。

    没过多久,又一个消息传遍了江湖,据说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武器——如意棒——的主人死了,天机老人被上官金虹杀死了。

    如今上官金虹手中的龙凤双环,已不再排名第二,而是兵器谱第一!

    再之后,李寻欢与上官金虹进行生死约斗。

    事情的经过不重要,对于江湖人来说,他们只需要知道上官金虹死了,而李寻欢还活着这个结局就够了。

    林诗音说:“我知道他能赢的。”

    乔安点了下头:“当然。”这位可是古龙先生笔下的亲儿子,身为主角的他魅力满值、运气爆棚、实力爆表,谁输都不可能是李寻欢输。

    既然知道李寻欢没什么事,林诗音也就不再担心他。

    当天晚上,林诗音睡觉时又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境。

    那是一片波光粼粼又一望无际的水,她坐在水边,耳边听到的除了水声,还是水声,心神安谧得让她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也许,她醒来时,可以随着乔姑娘一起去看看那真正的大海,看看它是不是真的那么波澜壮阔、无边无际。

    她想去看看海之彼岸、陆之尽头、雪山之巅……

    她想看的,还有好多好多……

    翌日,林诗音这样对乔姑娘说后,就听到她轻笑了一声,说:“好,我带你去。”